这位大哥 @大川聊交易 明显被税务局的回答误导了,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这个人没有读懂你的题目🙂🙂,因为这个岗位我也干过,读不懂的问题,就会在题库里找相近的答案和政策来回答,不是精准的回答,他的回答相当于只是一个近似的答案。 首先我们要知道个人所得税的纳税范围:目前,我国只是对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稿酬所得项目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执行综合征收,所以前述四项所得又统称为“综合所得”,按照“合并全年收入,按年计算税款”。 个人所得税只对这四项作为纳税依据,那么境外的外汇保证金交易,属不属于这四项之一?很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