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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底,P2P之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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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始于2007年,臻于2014年,盛于2016年,终结于2019年,短短12年时间,P2P走完了行业的整个周期,不免让人唏嘘。

 

 

2019年底,P2P之殇

 

 

P2P起源于英国,诞生于2005年,2007年传入中国。它的全称是peer to peer lending,直译是个人对个人的意思,在行业内被释意为点对点网络借款,是一种将小额资金聚集起来借贷给有资金需求人群的一种民间小额借贷模式。

一、前世篇

P2P虽然是舶来品,但是与我国盛行已久的民间合会异曲同工。所谓民间合会,是指协会内部成员之间的一种轮番提供信贷的活动。简单地说,就是一种协会成员之间的借贷、资金互助的行为。从时间先后顺序来讲,我国的民间合会很像P2P的前身。

民间合会在改开以前就已兴盛,当时由于社会民营经济活动增多,信贷需求随之增加,在正式金融供给缺失的情况下,民间合会发挥了正式金融不可替代的作用。这也是民间合会作为地下金融,游走于法律灰色地带,却一直未被政府取缔的缘故。

在改开以前,民间合会的主要性质是消费。改开以后,在商品经济大潮的冲击下,很多创业者通过会的形式筹集创业资金,包括后续因扩大生产所需增加的流动资金大多数都是通过会的形式筹措。由于资金需求旺盛,在民间合会的基础上,逐渐衍生出具有盈利性质的会。比如,抬会。

抬会,是温州人在合会的基础上开创的一种新的投融资模式。按照官方解释,抬会是指从传统的民间合会活动中演变出的一种以牟取暴利为目的,具有投机欺诈性质的民间信用形式。通俗的理解,抬会就是温州民间早期的一种资本运作形式。

抬会的运作模式是由若干人组成一个会,发起人作为会主,会主把会员的钱聚拢,交给会员轮流使用,先用的人付利息,后用的人吃利息。资本运作的同时,会员可以发展新会员变成会主,且承诺给予入会的会员以高额利润回报。在利益的驱使下,这种模式通过层层不断向下发展,形成了复杂的金字塔结构。这种模式近似于传销模式,只是这种模式将传销模式中的载体变成了资本。

 

诱人的高额返利,让抬会的会主们成了乡领们的财神,一个疯狂的资本游戏在侥幸、狂热和从众逐利的心态驱使下,如火如荼的发展起来了。在野蛮发展之时,因未得到政府有效监管,问题逐渐凸显。按照抬会的结构,如果塔内资金无法实现增值,同时利息在不断增加的情况下,就会发生兑付风险。也就是说,当会长吸收资金的速度大于返利速度时,抬会这个体系将难以支撑。

随着资金规模不断扩大,会长最终无力支付利息,导致抬会崩盘。1986年的温州,老一辈温州人至今记忆犹新,那年发生诸多刑事案件都与抬会有关。因抬会资金链出现断裂,各地会主潜逃的消息被相继爆出,致使整个市场从起初的极度亢奋转变为极度恐慌,抬会体系瞬间崩塌。因为涉及到众多个体利益损失,甚至关乎立命之本,引致不少残杀、虐杀事件发生。最终,政府以杀一儆百的方式平息民愤,李启峰、郑乐芬等人以投机倒把的罪名被判处死刑,八十年代盛极一时的温州抬会风潮就此告一段落。

二、垒地基(2007-2011)

温州抬会谢幕之后,温州又出现过两次金融风波,模式虽有所区别,但有个共同特征,都是以高额利润作为回报,这说明了什么?换汤不换药。导致温州这几次金融风波的根源,一是温州的商业文化,说白了,大家都想赚快钱;二是温州的投资人一般都具有丰富的想象力和冒险精神,也因此派生出民间偏向于激进的投资风格。这些年,无论是股市、楼市等等,都有温州资金的影子。换言之,不仅仅是温州人,人人都想赚快钱,而当前互联网时代正好提供了这个平台。只要这个文化观念没有改变,温州抬会的影子就不会真正消失,它会以另一种形式存在。

2007年,P2P开始兴起。它的运作模式有点类似银行的储蓄服务,可又有本质的区别。银行有政府做背书,信用基础好,不需要高息揽存,资金池充足,不足的是存款利息很低,对借贷有一定门槛;反之,应运而生的P2P同时解决了不满足于低息差的投资人和银行信用评级低的借款人的各自需求。

 

 

2019年底,P2P之殇

 

 

关于P2P,早有金融专家预警过,P2P就是民间借贷渠道网络化的升级版。这个模式本身虽没有问题,但P2P行业合规操作必须被强化监管,否则很可能会步温州民间借贷的后尘。

2007年,拍拍贷最先在上海成立,标志着我国P2P网贷业务的开端,P2P网贷平台从此进入众人视线。同期成立的还有宜信、红岭创投、人人贷,这批成立的公司后来成为了行业的领军者。他们的成功,让一些敢于尝试互联网创新的人认识到了这种模式的盈利性,其中具有少部分创业冒险精神的投资人随之尝试创办了P2P网贷平台。

2011年9月,中国平安在上海陆家嘴成立陆金所,这意味着P2P网贷行业已被巨资大鳄接受,也一时成为各系资本的风向标。根据数据显示,截止到2011年底,全国P2P网贷平台数量发展至50家,其中活跃的平台不到20家,月均成交额大约5亿元,有效投资人数约1万人左右。

三、起高楼(2012-2015)

随着社会关注度不断提升,P2P行业迎来快速发展期,P2P网贷平台数量、月成交额以及有效投资人数等规模迅速扩大。资本的嗅觉是敏锐的,P2P网贷行业的快速发展吸引了银行、国企、上市公司、风投等各系资本纷纷涌入。尤其是从2013年下半年开始,各系资本开始野蛮式扩张。由于P2P行业兴起时间较短,监管环境相对宽松,导致P2P平台数量剧增的同时,也开始暴露出一些问题平台。

先回顾一个大背景:为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预防经济硬着陆,中央于2008年11月推出了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十项计划,又称4万亿元。而2012年-2015年这个阶段刚好处于4万亿效果显现的时期,信贷规模扩张,资金面宽松,投资收益溢价高,为P2P规模化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宏观环境。

P2P占尽了天时地利人和,得益于互联网几何级的传播力,加上风投系、民营系以及银行系等各系资本强势介入,让P2P网贷平台数量、成交额及有效投资人数等规模呈井喷式增长。

 

 

2019年底,P2P之殇

 

 

2019年底,P2P之殇

 

 

2019年底,P2P之殇

 

 

通过数据显示(紫色柱代表当前阶段),P2P正常运营平台数量由2012年200家,发展至2015年3543家,增加了近18倍;全国P2P平台成交额由2012年的200亿,扩增至2015年约1.01万亿,短短三年时间,扩大了50倍之多;投资人数由2012年万余人增至2015年586万人,暴涨了600倍。可见,网贷行业在这个阶段的人气明显飙升。

然而,在各系资本野蛮扩张的同时,P2P逐渐异化。起初P2P定位为信息中介平台,主要盈利来源于其利用自身大数据风控能力负责审核借款人资质、借款信息披露、撮合交易以及协助投资人追索违约债权收取的服务费。后续因一方面规模扩张需要大量资金,另一方面投资人增多使平台聚拢了闲置资金,且P2P的监管长期处于真空,违法成本低。在多重因素共同影响下,P2P平台做起了监守自盗之事:由平台或其关联方为借款人做担保,并承诺兑付投资人的高额利息,然后将聚拢的资金挪作他用。

随着规模不断扩大,平台背负的担保金额也越来越高,最后不得不通过建立资金池、期限错配和采用“拆东墙补西墙”方式来兑现对投资人的承诺。问题是,非国家信用担保的平台兑付能力有限,一旦现金流断裂,则会引发多米诺效应导致同系的其他平台出现集中兑付;若不能及时兑付,将面临平台倒闭或相关负责人跑路的风险。

这像不像温州的抬会?前文我们提到过抬会是从民间合会的基础衍生而来,民间合会本身没有问题,P2P网贷本身也没有问题,可一旦被居心叵测者利用,失去了互助性质,趋向于欺诈、违法等性质,就会被异化。

 

 

2019年底,P2P之殇

 

 

 

P2P在异化过程中,问题平台也呈倍数增长。据数据显示,2015年全国问题平台数量累计达到1215家,相比2014年累计增加了821家。可以看出,P2P网贷行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问题平台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泛滥,这也意味着行业风险在不断加剧。

客观上来讲,问题平台泛滥与行业经济周期及借贷行为本身的周期性有一定关联性。一方面是经济处于下行周期,不少平台因经营不善,导致资产端流失,另一方面因兑付集中、借贷周期面临节点等因素致使提现困难,进而演变为失联、跑路;主观上来讲,建资金池、做错配、企业故意欺诈、风控能力弱、政府监管缺失、个体征信体系不完善等因素是平台问题泛滥的主要原因。

四、饕餮宴(2016-2017)

归根溯源,这些都是人心贪婪的结果。尽管问题平台频频暴雷,但投资者仍然是前仆后继,较高投资收益率麻痹了他们本该应有警觉性。发现一个现象,每当某种“新兴事物”被人们认可以后,总是会先给予更多包容,而不会去思考背后因果。例如P2P问题平台出现,被普遍认为是行业内部的容错和洗牌,没有去深思P2P行业和平台本身的风险问题。

 

其实从P2P行业兴起之际,就游走于法律边缘,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建资金池等等,都没有被投资者重视,只顾盲目逐利。随之2015年爆发了e租宝事件,这是典型的非法集资。可这一声惊雷带来的市场恐慌,并没有遏制住P2P的野蛮发展,反而P2P平台的成交额、贷款余额、资金净流入、投资人数和借款人数均在大幅攀升。同时,宜人贷、信而富、和信贷、拍拍贷、51信用卡、小赢科技、嘉银金科等多家P2P公司陆续登陆资本市场,走向了世界舞台。

 

惊雷虽没有唤醒投资者理性,但迎来了监管之剑。2016年,由银监会、工信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等部门联合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P2P行业做出了严格要求。此后,又陆续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以上合称“1+3”制度)。“1+3”制度的出台,让P2P行业从此告别了监管真空状态。

 

2019年底,P2P之殇

 

 

监管政策出台,普遍被行业内解读为重大利好,加上高层多次发言表示支持互联网金融,而互联网金融又被列入“十三五”规划,这些信息似乎都在传递着一个利好消息:P2P将步入一个全新时代。实际上,这是开启了P2P行业从无为自治到监管治乱的重要转折。

可现实是,监管之剑未让P2P投资者心生忌惮。各系的资本大鳄忙着烧钱布局新平台,普通投资者们在为“贫穷限制了购买P2P数量”而惆怅并憧憬一夜暴富后去看看世界,大家都沉浸在高收益的饕餮盛宴中,市场上是一派岁月静好的景象。

 

 

2019年底,P2P之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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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底,P2P之殇

 

 

 

根据数据显示,到2017年底,P2P正常运营平台数量达到2414家,同比2016年减少了256家,呈单边下降趋势;P2P问题平台累计数量达到2005家,同比2016年增加了224家;在正常运营平台减少、问题平台增加的同时,反而全年网贷平台成交额约2.8万亿元,同比2016年增长36%;待还余额约1.23万亿元,同比2016年上升了50%;同期的投资人数和借款人数都在快速增长。

这个阶段P2P正常运营平台数量呈现下滑态势,与政策监管成效有一定的关系,不少平台选择了理性退出。而问题平台、成交额等大幅增加正是由于监管政策被视为重大红利,各系资本快速扩张的结果,甚至P2P行业受到国外资本的青睐,如信而富、拍拍贷、和信贷等平台相继赴美获得成功上市。

这也从侧面说明了一个问题,政策监管落地之后,P2P网贷行业内发生了分化。政策监管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其中诸多条例并没有进一步细化,使网贷平台与政策监管之间仍然存在博弈空间。网贷平台为了生存或实现某种目的,必然会衍生新的特质。

2017年,市场上开始出现类资产证券化、超级债权人等模式,这是网贷平台在监守自盗的基础上一次新的金融“创新”。重点提一下超级债权人模式,什么意思呢?简单的说,就是平台的相关负责人以个人名义向借款人放款,先获得相应债权,然后把债权按金额、期限打包错配、分散给投资者购买。也就是说,投资者不是直接借款给借款人,而是通过购买债权(理财产品)的方式。

 

2019年底,P2P之殇

 

 

 

2019年底,P2P之殇

 

 

曾经火热的现金贷,就是以这种模式实现P2P与现金贷平台的资金对接。而这种模式突破了传统的P2P模式,开创了一种新的民间借贷模式。传统的P2P模式是点对点,放款人与借款人可以一一对应,且平台只做信息中介,而这个模式的出售债权行为,被监管部门定义为“变相归集资金”违规操作,违反了《办法》中平台不能提供增信服务、不能直接或间接归集资金的规定。

是否存在“变相归集资金”,这里面有一个界定,即是否承诺还本付息。也就是说,如果对投资者承诺了债权回购或者借款同性质的还本付息,就可以认定为是一种还本付息的承诺。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销售产品的名义承诺、回购、还本付息等行为,都认视为非法集资。总而言之,随着政策监管越来越严,异化的P2P 模式最后结局注定要崩塌。

五、雷潮涌(2018至今)

2018年6月中旬,“四大高返”平台之一唐小僧暴雷,拉开了雷潮序幕;阜兴系862亿元的P2P平台草根投资的出险,引爆了P2P雷潮,P2P从此走下神坛。

 

 

2019年底,P2P之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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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显示,仅2018年的7月份就出现了200家问题平台,其中94家停业及转型平台,创下了单月历史新高;全年的正常运营平台数、投资人数、成交额、贷款余额等规模持续大幅下降,多数平台出现提现困难、网站关闭、延期兑付等问题,甚至公安部门开始介入;另外有少部分平台闻风转型或停止营业,截止到2019年12月初,仅存369家P2P平台在运营,淘汰率达到95.1%。

曾经的明星P2P中概股股价也悉数从高位持续回落,不少个股呈腰斩之势,破发也成了家常便饭。更有甚者,如信而富因遭遇兑付危机,股价从高位的128美元已跌破1美元,成为了P2P中概股惨烈现况的缩影。紧接着,P2P一哥陆金所于2019年7月18日宣布退出P2P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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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监管行动日益密集,2018年的雷暴潮让监管意识到P2P合规的重要性,互金整治办和网贷整治办发布《关于开展P2P网络借贷机构合规检查工作的通知》着力推进P2P的合规检查。全国各地陆续出台了P2P网贷机构退出指引,2018年厦门、江西、广东、大连、上海等多个省市发布了退出指引相关文件;2019年,深圳、湖南、山东、四川、重庆、宁夏、河南等多个省市开始直接取缔P2P。至此,曾经风靡一时的互联网金融新星,逐渐淡出人们视线。

六、等风来

目前各地正在加速清退中,剩下的平台终局如何,有待观察政策的风向。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无论是清退或是转型,都将进入最后的加速阶段。

P2P平台要想存活,就必须要转型。目前有背景的大型平台已向消费金融领域转型,这应该算是比较好的结局了,可消费金融对大多数P2P小型平台而言门槛太高,怎么办?2019年11月,互金整治办和网贷整治办联合印发了《关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转型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P2P平台可以转型成小贷公司或助贷机构。

 

 

 

2019年底,P2P之殇

 

 

问题是,即使转型小贷公司或助贷机构,但按照《意见》的要求,门槛依旧很高。即便都能转型成功,目前小贷公司的市场一年不如一年景气,公司数量和业绩逐年大幅下滑,难道转型的P2P平台可以力挽狂澜吗?当然了,眼下最紧要的是避免被清退,生存是第一要务。总而言之,能够有机会转型就是美好的,万一未来有希望呢?

七、警示言

P2P的故事到这里就算结束了,我们这一代人虽没有目睹过抬会,但亲身见证了P2P由盛转衰的整个过程,不管是投资者还是决策者,希望能够从中吸取教训,要认清事物本质,否则还会遭遇下一个“P2P”。尤其监管层面,对待新兴事物不能操之过急,要着眼于具体行业的发展生态,通过不断努力探索改进,最后制定出符合行业长远健康发展的监管制度。

道理大家都明白,小满君就不再啰嗦了。最后,无论是抬会还是P2P,它们背后的警示都有一定普适性。2019年11月,上海打响了全面清查私募基金和融资租赁的第一枪,新的故事正在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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