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te

国家外汇管理局

· Views 1,329

国家外汇管理局

 

官方网站

 

http://www.safe.gov.cn/

 

基本职能

 

(一)研究提出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和防范国际收支风险、促进国际收支平衡的政策建议;研究逐步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培育和发展外汇市场的政策措施,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供制订人民币汇率政策的建议和依据。

(二)参与起草外汇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草案,发布与履行职责有关的规范性文件。

(三)负责国际收支、对外债权债务的统计和监测,按规定发布相关信息,承担跨境资金流动监测的有关工作。

(四)负责全国外汇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结售汇业务监督管理的责任;培育和发展外汇市场。

(五)负责依法监督检查经常项目外汇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依法实施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并根据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不断完善管理工作;规范境内外外汇账户管理。

(六)负责依法实施外汇监督检查,对违反外汇管理的行为进行处罚。

(七)承担国家外汇储备、黄金储备和其他外汇资产经营管理的责任。

(八)拟订外汇管理信息化发展规划和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依法与相关管理部门实施监管信息共享。

(九)参与有关国际金融活动。

(十)承办国务院及中国人民银行交办的其他事宜。

 

外汇管理历史沿革 

 

改革开放前,我国实行严格外汇集中计划管理,国家对外贸和外汇实行统一经营,外汇收支实行指令性计划管理。所有外汇收入必须售给国家,用汇实行计划分配;对外基本不举借外债,不接受外国来华投资;人民币汇率仅作为核算工具。改革开放后,我国外汇管理体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根本要求,沿着逐步缩小指令性计划、不断培育和增强市场机制在配置外汇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的方向转变。经过30多年的努力,初步建立起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外汇管理体制。1978年以来,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大致经历三个重要阶段。

 

第一阶段(1978-1993年),外汇管理体制改革起步。这一阶段以增强企业外汇自主权、实行汇率双轨制为特征。1978年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正式宣布我国开始实行改革开放的总方针。在涉外经济领域,过去外汇统收统支的体制逐步松动,出口企业开始拥有一定的外汇自主权。为调动出口企业创汇的积极性,确保有限的外汇资源集中用于国民经济建设,从1979年开始实行外汇留成办法,在外汇集中管理、统一平衡、保证重点的同时,适当留给创汇的地方和企业一定比例的外汇,并允许持有留成外汇的单位把多余的外汇额度转让给缺汇的单位,官方汇率与调剂市场汇率双重汇率制度并存。总的看,这一阶段,外汇管理体制处于由计划体制开始向市场调节的转变过程,计划配置外汇资源仍居于主导地位,但市场机制萌生和不断发育,对于促进吸引外资、鼓励出口创汇、支持国内经济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第二阶段(1994-2000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外汇管理体制框架初步确定。1994年初,国家对外汇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取消外汇留成制度,实行银行结售汇制度,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建立统一规范的外汇市场。此后,进一步改进外汇管理体制,1996年全部取消了所有经常性国际支付和转移的限制,实现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给中国经济发展与金融稳定造成严重冲击。为防止危机进一步蔓延,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发展,我国做出人民币不贬值的承诺,并重点加强资本流出的管制,成功抵御了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总体来看,这一阶段,我国初步确立了适合国情、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外汇管理制度框架,外汇供求的市场基础不断扩大,奠定了市场机制配置外汇资源的基础性地位。

 

第三阶段(2001年以来),以市场调节为主的外汇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2001年底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我国加速融入全球经济,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国际收支持续大额顺差,对国民经济影响日益增强。适应新形势新挑战,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积极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稳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管理,健全国际收支统计监测,完善外汇储备经营管理。伴随着入世后外汇储备规模的较快增长,2001年,外汇储备经营以规范化、专业化和国际化为目标,建立了投资基准经营管理模式和风险管理框架,完善了大规模外汇储备经营管理的体制机制。2005年7月启动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为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注入新的活力。企业和个人持有和使用外汇的政策更加便利,外汇市场加快发展。与此同时,外汇管理方式加快从重点管外汇流出转为流出入均衡管理,逐步建立起资本流动双向均衡管理的制度框架,在2008年新修订的《外汇管理条例》确立了均衡监管思路,并在行政法规层面明确取消了强制结售汇制度。2008年9月国际金融危机全面爆发以来,及时启动应急机制,做好国际收支逆转的应急预案,积极防范金融风险,确保了外汇储备资产的总体安全,顶住了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2009年以来,针对跨境资金流向复杂和规模增大、市场主体便利化需求不断增长的现实,外汇管理加快了理念和方式的“五个转变”,即从重审批转变为重监测分析、从重事前监管转变为强调事后管理、从重行为管理转变为更加强调主体管理、从“有罪假设”转变到“无罪假设”、从“正面清单”(法无明文授权不可为)转变到“负面清单”(法无明文禁止即可为)。总体来看,这一阶段,外汇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外汇管理的理念和方式加快转变,市场配置外汇资源的作用不断增强,对于促进外贸持续快速发展、引导资本有序双向流动、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等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局领导

 

易纲: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

简介:经济学博士,教授。曾在美国印第安那大学经济系任教。历任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副秘书长、秘书长(正厅局级)兼货币政策司副司长,货币政策司司长。2004年7月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助理、党委委员(期间:2006年9月-2007年10月兼任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主任、党委书记,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主任);2007年12月任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党委委员;2009年7月任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现为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党委委员,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

 

邓先宏: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

简介:经济学硕士。历任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总体规划司年度方案处副处长;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综合规划和试点司总体规划处处长、副司长;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综合调研司巡视员;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司长(正厅局级)。2004年10月任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方上浦: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

简介:经济学硕士,副研究员。历任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金融研究所副所长、所长;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办公室主任;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综合计划处处长、资金融通中心主任;福建兴业银行副行长、党组成员;福建兴业银行常务副行长、党委副书记;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副局长;国家外汇管理局总会计师、党组成员。2006年6月任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王小奕: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

简介:高级经济师。曾在中国人民银行多个部门工作,历任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预测处副处长、景气调查处处长,调查统计司副司长、司长。驻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中国副执行董事、执行董事。2006年任国家外汇管理局总经济师。2007年12月任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李超: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

简介:管理学博士,高级经济师。曾在中国建设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工作。历任中国建设银行办公室副处级秘书;中国建设银行人事部机关人事处副处长、机关干部管理处处长;中国建设银行办公室秘书一处处长、办公室副主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副主任;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副主任、主任。2008年12月任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2011年9月兼任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主任、党委书记,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主任。

 

杨国中: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纪检组组长

简介: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曾在重庆商学院、中国人民银行工作。历任重庆商学院财会系教研室副主任、教务处副处长;重庆商学院企业管理系主任兼总支书记;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调查统计处处长、计划资金处处长;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副行长、党组成员,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分局副局长;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副主任、党委委员;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主任、党委书记,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外汇管理部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主任、党委书记,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主任。2011年9月任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

 

机构设置

 

国家外汇管理局为副部级国家局,内设综合司(政策法规司)、国际收支司、经常项目管理司、资本项目管理司、管理检查司、储备管理司、人事司(内审司)、科技司、监察室等9个职能司(室)和机关党委,设置中央外汇业务中心、外汇业务数据监测中心、机关服务中心、《中国外汇管理》杂志社等4个事业单位。

 

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部分副省级城市设立分局(外汇管理部),在部分地(市)设立中心支局,在部分县(市)设立支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机构与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合署办公。

 

分支机构

 

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部分副省级城市设立分局(外汇管理部),在部分地(市)设立中心支局,在部分县(市)设立支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机构与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合署办公。

Disclaimer: The content above represents only the views of the author or guest. It does not represent any views or positions of FOLLOWME and does not mean that FOLLOWME agrees with its statement or description, nor does it constitute any investment advice. For all actions taken by visitors based on information provided by the FOLLOWME community, the community does not assume any form of liability unless otherwise expressly promised in writing.

FOLLOWME Trading Community Website: https://www.followme.com

If you like, reward to support.
avatar

Hot

No comment on record. Start new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