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能源期货”相关的问答5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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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中心:原油期货结算规则主要内容是?

ONeil : 原油期货开户有门槛,新手开户需10万元资金门槛。原油期货合约涨跌停板±4%,最低保证金为总价值5%,标的物:中质含硫原油,单位100桶/手,原油期货保证金一手大约3000元,和普通商品期货的金额差不多,适合中小散户参与。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结算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能源中心)期货交易的结算行为,保护期货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防范和化解期货市场风险,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易规则》制定本细则。第二条能源中心作为中央对手方,统一组织期货交易的结算,实行保证金制度、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和风险准备金制度等。第三条能源中心对会员进行结算。会员对其客户、委托其结算的境外特殊参与者、委托其交易结算的境外中介机构(前述客户、境外特殊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统称为结算交割委托人)进行结算。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对其客户进行结算。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能源中心的一切结算活动,能源中心、会员、境外特殊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客户、指定存管银行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本细则。第二章结算机构第五条结算机构是指能源中心设置的结算部门。结算机构负责能源中心期货交易的统一结算、保证金管理及结算风险的防范。第六条结算机构具有下列主要职责:(一)控制结算风险;(二)登录和编制会员的结算账表;(三)办理资金往来汇划业务;(四)统计、登记和报告交易结算、结售汇等情况;(五)处理会员交易中的账款纠纷;(六)办理交割结算业务;(七)按规定管理保证金;(八)按规定办理其他结算业务。第七条所有在能源中心成交的合约应当通过结算机构进行统一结算。第八条能源中心可以检查会员、境外特殊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和客户涉及能源中心期货交易的相关资料,包括交易记录、结算资料、财务报表、凭证和账册等。会员、境外特殊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和客户应当予以配合。第九条会员应当设有承担结算职能的部门,负责会员与能源中心、结算交割委托人之间的结算工作,并应当妥善保管交易记录、结算资料、财务报表及相关凭证、账册,以备查询和核实。第十条每一会员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办理结算、交割业务的人员(以下简称结算交割员)。结算交割员应当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的有关规定,经能源中心培训合格,取得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结算交割员培训合格证书,并经所属机构授权后取得《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结算交割员证》(以下简称《结算交割员证》)。第十一条结算交割员具有下列业务职责:(一)办理所属机构出入金业务;(二)获取并及时核对能源中心提供的结算数据;(三)办理作为保证金使用的资产的交存与提取手续;(四)办理实物交割手续;(五)办理其他结算、交割业务。第十二条结算交割员在能源中心办理结算、交割业务时,应当出示《结算交割员证》,否则能源中心不予办理。《结算交割员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伪造、涂改、转借他人。第十三条会员应当制定结算交割员的业务操作规范。结算交割员应当妥善保管操作密码,因保管不善产生的后果由会员自行承担。第十四条结算相关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保守与结算业务有关的商业秘密。第三章日常结算第十五条能源中心按照业务需要在各指定存管银行开设不同币种的专用结算账户,用于存放会员的保证金及相关款项。第十六条会员应当按照业务需要在指定存管银行开设不同币种的保证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保证金及相关款项。其中,会员根据能源中心要求在指定存管银行指定网点开设的保证金专用账户为会员专用资金账户。第十七条能源中心与会员之间期货业务资金的往来通过能源中心专用结算账户和会员专用资金账户办理。第十八条能源中心对会员存入能源中心专用结算账户的保证金实行分账管理,为每一会员设立内部明细账户,按日序时登记核算每一会员出入金、盈亏、交易保证金、手续费等。会员每接受一家境外特殊参与者委托结算的,能源中心为会员提供另行设立受托结算内部明细账户的服务,按日序时登记核算每一境外特殊参与者出入金、盈亏、交易保证金、手续费等。第十九条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应当对保证金实行分账管理,为每一客户设立内部明细账户,按日序时登记核算每一客户出入金、盈亏、交易保证金、手续费等。期货公司会员通过保证金专用账户与客户的期货结算账户进行期货业务资金往来。会员应当按照前款要求,对委托其结算的境外特殊参与者、委托其交易结算的境外中介机构的保证金实行分账管理。第二十条能源中心可以在不通知会员的情况下通过指定存管银行从会员的专用资金账户中扣划各项应收款项,并可以随时查询该账户的资金余额和往来情况。第二十一条会员开立、更名、更换或者注销专用资金账户,应当向能源中心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凭能源中心结算机构签发的专用通知书(样本见能源中心官方网站)到指定存管银行办理。第二十二条会员转让会员资格的,受让方应当重新开立专用资金账户。第二十三条能源中心实行保证金制度。保证金分为结算准备金和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作为能源中心结算币种。经能源中心同意,外币资金和价值稳定、流动性强的标准仓单、国债等资产(以下统称作为保证金使用的资产)可以作为保证金。第二十四条结算准备金是指会员为了交易结算在能源中心专用结算账户中预先准备的资金,是未被合约占用的保证金。期货公司会员、受托结算会员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为人民币200万元;非期货公司会员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为人民币50万元;能源中心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五条会员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应当按照下列方式增加:(一)会员每接受一家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委托结算的,会员相应的受托结算内部明细账户的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应当增加人民币200万元;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每接受一家境外中介机构委托交易结算的,会员相应的受托结算内部明细账户的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应当再增加人民币200万元;(二)会员每接受一家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委托结算的,会员相应的受托结算内部明细账户的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应当增加人民币50万元;(三)会员每接受一家境外中介机构委托交易结算的,会员的内部明细账户的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应当增加人民币200万元。第二十六条会员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应当以人民币自有资金缴纳。第二十七条能源中心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币种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会员当日结算准备金余额中的货币资金利息,并在每年3月、6月、9月、12月指定存管银行向能源中心支付利息后的下一个交易日内,将利息转入会员的结算准备金。具体执行利率由能源中心确定、调整并公布。第二十八条交易保证金是指会员存入能源中心专用结算账户中确保合约履行的资金,是已被合约占用的保证金。当期货交易成交后,能源中心按照持仓合约价值的一定比率或者能源中心规定的其他方式收取交易保证金。能源中心可以按买卖双向持仓量、净持仓量或者持仓组合收取交易保证金。在下列情况下,能源中心可以单边收取交易保证金:(一)同一客户在同一会员、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处的同品种双向持仓(合约进入最后交易日前第五个交易日收市后除外),按照保证金金额较大的一边收取;(二)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同品种的双向持仓(合约进入最后交易日前第五个交易日收市后除外),按照保证金金额较大的一边收取;(三)能源中心认为必要的其他情况。第二十九条各上市品种交易保证金的最低收取标准在期货合约中规定,不同阶段交易保证金的收取标准按照《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的规定执行。第三十条会员向结算交割委托人收取的保证金属于结算交割委托人所有,应当存放于保证金专用账户。保证金除用于交易结算外,严禁挪作他用。第三十一条会员向结算交割委托人收取交易保证金不得低于能源中心向会员收取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第三十二条能源中心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每日交易结束后,能源中心按照当日结算价结算所有合约的盈亏、交易保证金及手续费、税款等费用,对应收应付的款项实行净额一次划转,并相应增加或者减少会员的结算准备金。第三十三条能源中心根据会员当日成交合约数量按照相关标准计收交易手续费,能源中心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十四条当日有成交价格的期货合约的当日结算价,是指该合约当日成交价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当日无成交价格的期货合约的当日结算价,按照下列方法确定:(一)当日收市时能源中心计算机系统中该合约有买卖双方报价的,按照最优的买方报价、卖方报价和该合约上一交易日的结算价格三者中居中的一个价格为该合约的当日结算价;(二)当日该合约收市前连续五分钟报价保持停板价格,且能源中心计算机系统中只有单方报价的,以该停板价格为该合约的当日结算价;(三)除上述第(一)、(二)项之外的其他情况,该合约的当日结算价按照下列方法确定:1、该合约当日前一有成交的最近月份合约结算价的涨跌幅度(%)小于等于该合约当日涨跌停板的,该合约当日结算价=该合约上一交易日的结算价×(1±该合约当日前一有成交的最近月份合约结算价的涨跌幅度);2、该合约当日前一有成交的最近月份合约结算价的涨跌幅度(%)大于该合约当日涨跌停板的,该合约当日结算价=该合约上一交易日的结算价×(1±该合约的当日涨跌停板);3、该合约前面所有月份合约当日均无成交,且无法确定该合约当日前一有成交的最近月份合约结算价涨跌幅度的,则该合约当日结算价=上一交易日该合约的结算价。第三十五条期货市场参与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源中心可以调整当日结算价和交割结算价:(一)期货市场参与者以自己或者实际控制关系账户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严重影响交割结算价的;(二)其他违规行为导致期货交易价格异常波动或者瞬间大幅度偏离市场价格、严重影响交割结算价的。第三十六条期货合约以当日结算价作为计算当日盈亏的依据。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当日盈亏=∑[(卖出成交价-当日结算价)×卖出量]+∑[(当日结算价-买入成交价)×买入量]+(上一交易日结算价-当日结算价)×(上一交易日卖出持仓量-上一交易日买入持仓量)第三十七条当日盈亏在每日结算时进行划转,当日盈利划入会员结算准备金,当日亏损从会员结算准备金中扣划。当日结算时的交易保证金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时的交易保证金部分从会员结算准备金中扣划,当日结算时的交易保证金低于上一交易日结算时的交易保证金部分划入会员结算准备金。手续费、税款等各项费用从会员结算准备金中扣划。盈亏、费用、交割货款等款项应当以人民币货币资金支付。第三十八条当日结算准备金余额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当日结算准备金余额=上一交易日结算准备金余额+上一交易日交易保证金-当日交易保证金+当日作为保证金使用的资产的实际可用金额-上一交易日作为保证金使用的资产的实际可用金额+当日盈亏+入金-出金-手续费等作为保证金使用的资产的具体计算方法由本细则第六章规定。第三十九条当日结算完成后,会员在能源中心的任一内部明细账户的当日结算准备金余额低于最低余额要求时,结算结果即视为能源中心向会员发出的追加保证金通知,两者的差额即为追加保证金金额。第四十条能源中心发出追加保证金通知后,可以通过指定存管银行从会员的专用资金账户中扣划应当追加的保证金金额;未能全额扣款的,会员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补足至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未补足的,按照下列方法处理:(一)会员在能源中心的任一内部明细账户的结算准备金余额大于或者等于零的,该账户对应的会员或者境外特殊参与者不得开新仓;(二)会员在能源中心的任一内部明细账户的结算准备金小于零的,能源中心按照《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的规定进行强行平仓等处理。第四十一条能源中心可以根据市场风险和保证金变动情况,在交易过程中进行结算并发出追加保证金通知,会员应当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未按时补足的,按本细则第四十条的规定处理。第四十二条当日结算完成后,会员在能源中心的任一内部明细账户内结算准备金中人民币资金不得低于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低于最低余额要求的,能源中心可以从会员专用资金账户中扣划相应的人民币资金;未能全额扣划的,会员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将人民币资金补足至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未补足的,能源中心可以对专用结算账户中该会员的外币资金和会员专用资金账户中的外币资金通过强制换汇的方式为其补足。第四十三条会员划拨资金的方式包括:(一)银行扣划。会员应当通过期货资金管理系统或者能源中心规定的其他方式提交出入金申请。会员在收市前提交入金申请的,经能源中心审核后,于当日收市结算前办理入金划转;在收市前提交出金申请的,经能源中心审核后,于当日收市结算后集中办理出金划转;在收市结算后提交出入金申请的,经能源中心审核后,于下一个交易日办理出入金划转。交易期间不予办理浮动盈亏及相关资金的出金划转,其他资金出金需求可向能源中心申请办理。连续交易期间,能源中心不办理出金业务以及作为保证金使用的资产的提取业务。(二)票据支付。经能源中心同意,会员可以使用基于保证金专用账户签发的支票、本票和贷记凭证入金。能源中心将在确认到账的下一节交易前增加会员结算准备金。第四十四条会员出金应当符合能源中心规定。出金标准为:(一)作为保证金使用的资产的实际可用金额大于等于交易保证金的80%时:可出金额=实有货币资金-交易保证金×20%-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二)作为保证金使用的资产的实际可用金额小于交易保证金的80%时:可出金额=实有货币资金-(交易保证金-作为保证金使用的资产的实际可用金额)-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实有货币资金是指实有人民币资金和折成人民币的外币资金的合计数,外币资金的折算方法由本细则第六章规定。能源中心可以根据市场风险状况和允许使用的外币种类对出金标准做适当调整。第四十五条会员、境外特殊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和客户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源中心可以限制会员出金,要求会员限制境外特殊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出金,以及要求会员、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配合限制客户出金:(一)涉嫌重大违规,经能源中心立案调查的;(二)因投诉、举报、交易纠纷等被司法部门、能源中心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正式立案调查,且正处于调查期间的;(三)能源中心认为市场出现重大风险的;(四)能源中心认为必要的其他情况。第四十六条当日结算完成后,会员应当通过会员服务系统获得相关的结算数据。第四十七条遇特殊情况造成能源中心不能按时提供结算数据的,能源中心将另行通知提供结算数据的时间。第四十八条会员每天应当及时获取能源中心提供的结算数据,做好核对工作。结算数据应当至少保存20年,但对有关期货交易有争议的,应当保存至该争议消除时为止。第四十九条会员对结算数据的正确性有异议的,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三十分钟以书面形式通知能源中心。遇特殊情况的,会员可以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后二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能源中心。会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对结算数据提出异议的,视为该会员认可结算数据。第五十条结算完成后,能源中心将会员的资金划转数据传递给有关指定存管银行。指定存管银行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并将划账结果反馈给能源中心。第五十一条能源中心在每月的第一个交易日向会员提供上月的资金结算表(加盖结算专用章)、手续费发票,作为会员核查交易账簿记录的依据。第五十二条会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该会员及其结算交割委托人可以申请移仓,经能源中心批准后予以办理:(一)因故不能从事期货相关业务的;(二)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的;(三)变更委托结算关系的;(四)能源中心规定的其他情形。移仓申请材料应当包括移入和移出仓位的会员同意移仓的声明书、客户同意移仓的声明书或者变更委托结算关系声明书及相关持仓的详细清单。在会员破产但未提出申请等特殊情况下,为保护客户权益,能源中心可以启动应急预案,办理客户移仓。第五十三条移仓申请经批准后,能源中心与会员可以约定批准日后5个交易日内的某一交易日为移仓结算日。第五十四条移仓内容限于客户的持仓及相应的交易保证金。当日的盈亏、手续费、税款、结算准备金等其他款项不属于移仓内容,应当由移出仓位的会员结清。第五十五条能源中心将在移仓结算日结算完成后办理移仓,并向相关会员提供移仓前和移仓后的客户持仓清单。相关会员应当核对并确认该持仓清单,一经确认,不得更改。第四章实物交割结算第五十六条能源中心可以向实物交割的买方、卖方收取交割手续费,具体标准由《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割细则》规定。第五十七条交割货款结算实行一收一付、先收后付的方法。交割货款的收付可以选择使用内转或者银行划转方式办理。使用内转方式的会员应当在第三交割日14:00前向能源中心提交内转申请。买方会员未在第三交割日14:00前支付交割货款的,能源中心可以从其结算准备金中直接内转交割货款。使用银行划转方式的会员,买方交割货款可以贷记凭证、本票、支票或者能源中心认可的其他方式划入能源中心专用结算账户,卖方交割货款由能源中心划至会员专用资金账户。第五十八条交割结算价是期货合约交割结算的基准价,计算方式由《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割细则》规定。第五十九条买方、卖方以期货合约的交割结算价为基础,再加上因交割商品的品级、质量、产地、交割地等不同由能源中心确定的交割升贴水进行交割结算。第六十条交割结算时的发票开具应当执行国家有关规定。能源中心向买方会员开具发票,向卖方会员收取发票。会员接受委托结算的,买方会员向其结算交割委托人开具发票,向能源中心收取发票;卖方会员向能源中心开具发票,向其结算交割委托人收取发票。卖方会员应当在最后交割日15:00前将发票交至能源中心。第六十一条卖方会员迟交发票3至10天的,每天应当缴纳货款金额0.5‰的滞纳金;迟交11至30天的,每天应当缴纳货款金额1‰的滞纳金;超过30天未交发票的,视为不交发票,应当缴纳货款金额15%的违约金。第六十二条卖方会员在第一交割日15:00前办妥标准仓单事宜的,能源中心当日结算时清退其相应的保证金。买方会员在第三交割日14:00前办妥货款事宜的,能源中心当日结算时清退其相应的保证金;在14:00后办妥的,能源中心将在下一交易日结算时清退其相应的保证金。卖方会员在第三交割日14:00前未办妥发票事宜的,能源中心当日对相应交割持仓以该合约交割结算价收取不低于15%的保证金。在第四、五交割日14:00前办妥发票事宜的,能源中心当日结算时清退其相应的保证金;在14:00后办妥的,能源中心将在下一交易日结算时清退其相应的保证金。第六十三条《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割细则》对交割结算和发票流程另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第五章委托结算第六十四条境外中介机构委托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进行交易结算的,应当与其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并应当在协议签署后的5个交易日内向能源中心备案。期货公司会员与境外中介机构的委托代理业务应当遵守《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会员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与境外中介机构的委托代理业务应当遵守《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境外特殊参与者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第六十五条境外特殊参与者应当且只能委托一家会员进行结算。第六十六条会员与委托其结算的境外特殊参与者应当签署包括下列内容的委托结算的协议:(一)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和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二)办理作为保证金使用的资产及其费用标准;(三)风险管理措施、条件及程序;(四)客户账户类型及管理模式、结算流程,包括结算数据收取、查询和确认的时间和方式;(五)手续费标准;(六)通知事项、方式及时限;(七)不可归责于协议双方当事人所造成损失的情形及其处理方式;(八)协议变更和解除;(九)违约责任;(十)争议处理方式;(十一)其他事项。第六十七条会员通过保证金专用账户与委托其结算的境外特殊参与者、委托其交易结算的境外中介机构的期货结算账户进行期货业务资金往来。会员受托为境外中介机构交易结算或者为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结算的,可以以境外中介机构或者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的名义在内部开设综合资金账户,允许其将一个及以上境外客户的资金合并在综合资金账户中。会员对境外中介机构或者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通过综合资金账户进行统一结算和风险控制。第六十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源中心可以为会员和委托其结算的境外特殊参与者办理委托结算关系变更手续:(一)委托结算的协议期满后不再续约的;(二)委托结算的协议提前解除的;(三)会员因故不能为境外特殊参与者进行结算的;(四)能源中心认定的其他情形。第六十九条具有第六十八条第一项情形的,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移入和移出委托结算的会员应当在协议期满前10个交易日内,向能源中心提交下列材料办理委托结算关系变更手续:(一)变更委托结算关系申请书;(二)境外特殊参与者和移入受托结算的会员签订的委托结算的协议;(三)能源中心规定的其他材料。第七十条具有第六十八条第(二)、(三)项情形的,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移入和移出委托结算的会员应在约定变更结算关系日前10个交易日内向能源中心提交材料;除提交第六十八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解除原委托结算关系的协议。能源中心收到完整的变更委托结算关系材料后,在10个交易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获得批准的,能源中心通知变更委托结算关系的约定结算日。能源中心在约定结算日结算后办理结算关系变更,对持仓、相应的交易保证金及结算准备金等其他款项进行移转,并提供移转清单。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移入和移出受托的会员应当对移转清单核对确认。在约定结算日结算后,市场出现重大风险或者能源中心认定的其他情形的,能源中心可以暂停办理委托结算关系变更手续。第七十一条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移入和移出委托结算的会员应当配合办理委托结算关系变更手续。在委托结算关系变更完成之前,移出委托结算的会员对其代为结算的持仓负有履约义务。第六章作为保证金使用的资产第七十二条经能源中心批准,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客户可以将标准仓单、外币资金等资产作为保证金使用。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客户将标准仓单以外的有价证券作为保证金的,视为授权能源中心委托托管机构对其申报账户内的对应有价证券进行划转或者质押登记处理。有价证券的划转、质押登记以及管理等相关业务按照托管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第七十三条能源中心结算机构负责办理资产作为保证金使用的业务,受理截止时间为每一交易日15:00。遇有特殊情况的,能源中心可以延长受理时间。第七十四条本细则所指的作为保证金使用的资产限于以下种类:(一)标准仓单;(二)外币资金(币种类别、折算方式和适用范围由能源中心另行公布);(三)能源中心另行确定的其他资产。第七十五条办理资产作为保证金使用业务的,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应当向能源中心提出申请。客户应当授权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为其向能源中心提出申请,由后者办理相关业务手续。能源中心对作为保证金使用的资产进行验证交存。第七十六条作为保证金使用的资产的市值按以下方法计算:(一)以标准仓单作为保证金的,以该品种最近交割月份期货合约的当日结算价作为其市值核定的基准价,当日收市前标准仓单的市值先按照前一交易日该品种最近交割月份期货合约的结算价核算。作为保证金的金额不高于标准仓单市值的80%。(二)其他资产作为保证金使用的基准价由能源中心核定。作为保证金使用的资产市值折算以后用作保证金的金额称为折后金额。能源中心每日结算时按上述规定的方法重新确定作为保证金使用的资产的基准价并调整折后金额。第七十七条除外币资产以外的其他资产作为保证金的,该资产的最大配比金额不超过会员在能源中心相应的内部明细账户或受托结算内部明细账户的实有货币资金的4倍(配比乘数)。能源中心可根据资产的流动性和风险性确定其配比乘数,并可以根据市场风险和资产所有人的资信调整资产配比乘数。资产折后金额和最大配比金额中的较低金额是作为保证金使用的资产的实际可用金额。会员办妥作为保证金使用的资产交存手续的,能源中心将该笔资产的实际可用金额划入结算准备金。第七十八条作为保证金使用的资产每次折算使用的期限不得超过能源中心规定的有效期,届满后仍需作为保证金使用的,应当重新办理手续。第七十九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能源中心可以取消以资产作为保证金使用:(一)会员、境外特殊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提取和运用资金出现较大风险并有可能危及能源中心合法权益的;(二)有价证券对应的标的物出现瑕疵或者发生重大风险的;(三)由于其他原因需要取消的。能源中心取消以资产作为保证金使用后,保证金不足的,相关主体应当予以补足。第八十条会员、境外特殊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在折算期限内提取作为保证金使用的资产会造成保证金不足的,应当在补足相应的保证金后,方可办理提取手续,取回作为保证金使用的资产。会员、境外特殊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提取作为保证金使用的资产的申请截止时间为每一交易日14:30。第八十一条以资产作为保证金使用的,会员应当交纳手续费。作为保证金使用的资产的手续费由能源中心按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并按月收取。具体计费金额和收费标准由能源中心确定、调整并公布。将标准仓单以外的有价证券作为保证金使用的,会员还应当承担有价证券作为保证金业务中托管机构收取的有关费用;具体计费金额和收费标准按照托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八十二条会员不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交易保证金债务的,能源中心可以将作为保证金使用的资产兑现或者提货后变现,从所得的款项中优先受偿交易保证金债务和其他相关债务。会员应当承担作为保证金使用的资产兑现或者变现时发生的损失或费用。第七章风险与责任第八十三条会员应当履行其在能源中心成交的合约相关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风险。能源中心按照交易规则组织期货交易,完成的结算交割、收取的保证金或其他作为保证金使用的资产,以及采取的违约处理措施,不因会员进入破产程序而被撤销或者无效。会员进入破产程序,能源中心仍可以按照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对该机构未了结的合约进行净额结算。能源中心因资不抵债被接管或者进入破产程序的,会员可按照能源中心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或者依据其与能源中心的合同约定,终止所有未了结的合约,并进行净额结算。第八十四条风险防范实行分级负责制。能源中心对会员进行风险管理;会员对其结算交割委托人进行风险管理;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对其客户进行风险管理。第八十五条会员不能履行合约相关义务和责任的,能源中心可以对其采取下列保障措施:(一)动用会员的结算准备金;(二)暂停开仓交易;(三)按规定强行平仓,直至强行平仓后释放的保证金能够履行合约相关义务和责任为止;(四)将作为保证金使用的资产处置变现,用变现所得履行合约相关义务和责任。第八十六条采取本细则第八十五条措施后会员仍无法履行合约相关义务和责任的,能源中心按以下步骤履行合约相关义务和责任:(一)经能源中心董事会批准,动用风险准备金;(二)动用能源中心的自有资产;(三)通过法律程序对会员追偿。第八十七条能源中心实行风险准备金制度。风险准备金由能源中心设立,用于为维护期货市场正常运转、提供财务担保以及弥补因能源中心不可预见的风险所带来的损失。第八十八条风险准备金的来源包括:(一)能源中心按照手续费收入20%的比例,从管理费用中提取;(二)符合国家财政政策规定的其他收入。当风险准备金余额达到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机构规定的标准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可以不再提取。第八十九条风险准备金应当单独核算,专户存储,除用于弥补风险损失外,不得挪作他用。第九十条风险准备金的动用应当经能源中心董事会批准,报告中国证监会后按规定的用途和程序进行。第九十一条违反本细则规定的,能源中心按《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违规处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第八章附则第九十二条本细则解释权属能源中心。第九十三条本细则自年月日起实施。
03-23 14:36 1 回答

原油期货投资方式之能源股类投资怎么理解?

奶爸投资圈 : 原油期货即将上市,你是否了解能源股类投资和原油期货交易?新手开户需要10万元门槛,对于期货市场更应该谨慎。对于新手来说,有商品期货账户就可以直接投资原油期货,开户后通过期货公司下载交易软件,就可以直接网上炒期货。对于办理原油期货或者商品期货开户的投资者,炒原油期货要注意,可以先通过模拟软件练手,熟练后再正式入金交易。商品期货开户需要身份证和银行卡,开户后要注意规避风险避免损失。本文主要介绍一下能源股类投资。能源股类投资是种比较常用的办法,既投资能源类股票的办法来投资石油。最简单的是能源股类型的行业基金,例如贝莱德世界能源基金等等,全部资产几乎都投在能源行业股票中,由于石油的涨跌直接影响到能源股的价格,因此也能反映出一定的原油价格变动。期货参与者,一定要了解所投资期货品种的基础知识,要多学习石油和期货知识,才能帮我们更好的适应期货投资。但是值得注意的是,由于能源股于原油期货相比,多加了公司的风险因素,因此其会放大油价的波动性,甚至会冒额外的公司非系统性风险。例如英国石油公司BP,最近就因为墨西哥湾海上钻井平台爆炸,而付出了高昂代价,股价几乎下跌一半,这是明显的非系统性风险。
03-31 15:24 2 回答

上海国际能源中心原油期货投资有什么心得?

那个笑容为了谁 : 随着时代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进行投资理财,而且理财的方式各种各样,时下原油现货投资无疑是最受欢迎的投资理财产品。想做好原油期货,通过投资原油期货盈利,那么需要多学习,任何项投资都需学习,炒期货更是如此。原油投资收益高、门槛低,将以人民币计价,必将吸引无数投资者入市交易,我国上期所原油期货最快将于2015年9月底10月初挂牌上市。参与原油期货开户和交易,投资者一定要了解投资交易的心理学。1、只要按照自我的交易计划做了应当做的交易,那么就祝贺自己,对这笔交易感到心安理得,而不要去管这笔交易到底是赚了还是赔了。2、记住成为赢利的投资者是一个旅程,而非目的地。世界上并不存在只赢不输的投资者。试着每天交易的更好一些,从自我的进步中得到乐趣。聚精会神学习技术分析的技艺,提高自我的交易技巧,而不是仅仅把注意力放在自我交易输赢多少上。3、原油期货开户门槛低,一手保证金大约几千元,盈利了不要过于沾沾自喜,亏损了也不要过于垂头丧气。试着保持平衡,对自我的交易持职业化的观点。4、原油期货怎么做?不要指望交易中一定会这样或者那样。您所要寻求的是对事实的深思熟虑,而不是捕风捉影。5、炒原油期货有门槛,最好提前办理期货开户。若您的交易方法告诉您应该做一笔交易,而您没有执行,错过了一笔盈利的机会,只能做壁上观,这种痛苦要远远大于您根据自我的交易计划入市做了一笔交易但是最后亏损所带来的痛苦。6、教育经历对塑造投资者看待交易的方式产生重要作用。正规的商业教育可以让您在了解经济与银市的大体状况时具有优势,但是,这并不能保证您在银市中盈利。正规大学教育中所学到绝大部分知识并不可以提供给您成为一名成功的投资者所需要的特定知识。要想在交易中成为赢家,您必须学会去感知那些大多数人所视而不见的机会,您必须挖掘那些对成功交易必不可少的知识。7、自身的人生经验塑造您对原油交易的认识。若您做的第一笔交易就赔了,那么您很长时间内不再涉足银市,甚至一辈子也不碰那个交易品种的几率是很高的。作单亏损与失败给人带来的心理冲击要比肉体的痛苦更大,影响时间也更长。若您不被一次失败的原油交易所击跨,那么作单亏损就不会对您产生如此消极与持久的影响。8、原油期货交易有风险,自大与因盈利而产生的骄傲会让人破产。盈利会让人情绪激昂,从而造成自我对现实的观点被扭曲。赚的越多,自我感觉就越好,也就容易受到自大情绪的控制。盈利带来的快感是赌徒所需求的。赌徒愿意一次次的亏损,只为了一次盈利的快感。9、做原油期货投资永远牢记,无论赢输,一人承担。不要去责怪银市或者投资经纪人。亏损为您提供一个机会,让您可以注意到交易中究竟出现了什么问题。不要针对个人进行攻击。
03-27 14:40 1 回答

上海国际能源中心下面的期货公司有哪些?

Katte : 上海国际能源中心下面的期货公司有哪些?如果办理原油期货开户,当然要通过正规期货公司开。作为最重要的石油期货品种,原油期货已经挂牌上市,快快做好原油期货开户和交易的准备。这些国内的正规期货公司,共有140多家,目前都具备原油期货开户资格。但是每家期货公司的手续费是不一样,期货公司都会在交易所基础上加收,作为自身的利润。比如你去营业部,手续费开通后可能是加1元,加几毛,只有炒单客户或者交易量大的客户,可以拿到交易一毛或加一分的标准。我怎么知道期货公司是不是正规的?怎么查询?期货开户一定要通过正规平台办理,资金安全可靠。上海国际能源中心下面的期货公司有哪些?原油期货开户有门槛,50万验资5个交易日,有经验,到营业部现场考试。原油期货开户流程就是先开通商品期货账户,然后满足开户条件的经验测试诚信资金要求,原油交易权限开通,你的商品户就增加了原油期货品种。如果你先给办理原油期货开户,股指期货开户,铁矿石开户,期权开户,都可以安排到各地营业部现场开户。上海国际能源中心下面的期货公司有哪些?我们来看看中国证监会官网怎么查?你可以百度找到中国证监会官网,进去后左下侧有合法机构名录,点开进去能找到合法期货公司名录,这个名录是会持续更新的,你平时就可以通过这里点进去,查询期货公司是否正规,名单上有的就是合法期货公司。证监会——期货公司名录(2018年6月)上海国际能源中心下面的期货公司有哪些?截止2018年9月20日,我国正规的合法期货公司共有149家,名单你可以通过证监会网站的合法期货公司名录,国内各大期货交易所官网的会员期货公司名单查询。
08-15 12:00 1 回答

能源中心下调原油期货手续费一般是什么时候?

连环水矢 : 能源中心下调原油期货手续费,不过只下调了1810和1811合约的手续费。作为最重要的石油期货品种,原油期货已经挂牌上市,你是否做好原油期货开户和交易的准备?原油期货顺利挂牌交易,快快开通原油期货账户吧。国内散户办理原油期货开户,要通过能源中心会员期货公司办理。新手入市应谨慎,时刻警惕投资风险,有一定的风险承受力,符合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条件。目前我国挂牌的原油期货合约共15个,分别是SC1909、SC1810、SC1811、SC1812、SC1901、SC1902、SC1903、SC1906、SC1909、SC1912、SC2003、SC2006、SC2009、SC2012、SC2103。其中1909合约是首个交割合约,散户只能交易到8月底,原油期货交易所——能源中心要求,个人投资者在原油期货最后交易日前第八个交易日收市前,持仓手数为0,也就是说,8月21日收盘前必须平仓。原油期货手续费多少钱一手,哪家期货公司手续费最低?请注意,原油期货开户条件:先开商品户,做10笔商品实盘,50万验资,到营业部现场考试。原油权限开通后,你的商品户就增加了原油期货。交易所收取的原油期货手续费是20元每手,日内平仓免收交易手续费,也就是平今仓免费。隔夜平仓手续费也是20元每手。能源中心下调原油期货手续费,原油SC1810合约交易手续费为5元/手。原油SC1811合约交易手续费为10元/手。上述合约进入交割月前一个月第一个交易日起,交易手续费恢复为20元/手。这两个合约日内平仓也是免费的。
08-22 12:10 1 回答

上海能源期货原油资讯怎么看?在哪里看?

咖喱狼人 : 很多金融网站都可以看,更要注意的是交易细则,交易指令:限价指令、立即成交剩余指令自动撤回指令(FAK指令)、立即全部成交否则全部撤回指令(FOK指令)、能源中心规定的其他指令。 每次最小下单数量为1手,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为500手。 使用程序化交易事先向能源中心备案。 新合约上市第一个交易日的涨停板为合约规定涨停板的2倍。
09-12 12:13 1 回答

能源中心再批46家期货公司会员都是什么?

ATFX财富问答 : 据上海期货交易所官网公告,上期所子公司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批复46家期货公司能源中心会员资格。国内市场各方期盼已久,经证监会批准,上期所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已经发布原油期货交易规则,投资者要做好准备。目前可以办理期货网上开户和期货手机开户,开户后能交易国内几十个期货品种。我国石油期货最重要的品种,中质含硫原油期货合约已经出台草案,我们可以初步了解原油期货的合约内容。做原油期货要做好充足的入市准备,学好交易技巧。随着首批92家会员期货公司获批成为能源中心的会员,我国原油期货交易所,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近期批准了第二批会员期货公司名单。其中,国泰君安期货、银河期货、弘业期货、鲁证期货等均在其列。至此,已有138家期货公司成为能源中心会员。2017年以来,原油期货的上市准备工作明显提速,监管层也在公开场合多次表示正在积极推进,预计年内上市中国原油期货。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经2017年6月5日董事会审议,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会员管理细则》及相关业务规则规定,批复46家期货公司(见附件)能源中心会员资格。附件:能源中心批准的46家期货公司会员名单(第二批)能源中心批准的46家期货公司会员名单序号期货公司名称序号期货公司名称1国泰君安期货有限公司2国联期货股份有限公司3福能期货股份有限公司4铜冠金源期货有限公司5中航期货有限公司6南证期货有限责任公司7国元期货有限公司8中天期货有限责任公司9中财期货有限公司10财达期货有限公司11江苏东华期货有限公司12瑞银期货有限责任公司13东航期货有限责任公司14金石期货有限公司15浙江新世纪期货有限公司16深圳金汇期货经纪有限公司17新晟期货有限公司18北京首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19宏源期货有限公司20西南期货有限公司21创元期货股份有限公司22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23徽商期货有限责任公司24民生期货有限公司25中电投先融期货股份有限公司26英大期货有限公司27长安期货有限公司28华融期货有限责任公司29文峰期货有限公司30银河期货有限公司31鲁证期货股份有限公司32华联期货有限公司33一德期货有限公司34山西三立期货经纪有限公司35美尔雅期货有限公司36晟鑫期货经纪有限公司37红塔期货有限责任公司38国信期货有限责任公司39金信期货有限公司40和合期货有限公司41中原期货股份有限公司42广州金控期货有限公司43盛达期货有限公司44广州期货股份有限公司45德盛期货有限公司46江信国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原油期货一定要谨慎,多学习原油知识和交易策略,制定合适自己的交易计划,把握上市机会。我们可以及时关注有最新动态会第一时间发布,办理石油期货开户后,要多了解期货投资技巧,交易原油期货需要做好全面的入市准备。
11-13 14:52 1 回答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INE是原油期货平台吗?

何康宁 : 中国自己的原油期货市场,我国原油期货平台是哪里?是我国上期所出资设立的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INE。原油期货即将上市,市场各方期盼已久,目前有待证监会批准上期所国际能源交易中心章程及交易规则,投资者要做好准备。目前可以办理期货网上开户和期货手机开户,开户后能交易国内几十个期货品种。我国石油期货最重要的品种,中质含硫原油期货合约已经出台草案,我们可以初步了解原油期货的合约内容。做原油期货要做好充足的入市准备,学好交易技巧。中国拟打造自己的石油期货市场,目前原油期货上市的各方面配套措施已经全部出台,证监会更是与2017年初表示,将适时上市原油期货。期货开户是免费的,我国是世界上重要的产油国和原油消费国,但却没有自己的石油期货市场,也缺乏国际原油定价权。商品期货开户免费,没有入金限制,要通过期货公司办理。期货开户可以网上办理,通过中国石油期货网预约,直通国内大型期货公司,零佣金期货开户+量大交易所返佣,全国最低期货手续费,详情可咨询在线客服或者微信qhkaihu。虽说中国4月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原油进口国,但它仍缺少一样东西:中国自己的原油市场。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由上海期货交易所出资设立的面向全球投资者的国际性交易场所,根据《公司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证监会有关规章制度履行职能。提前熟悉原油期货交易所很重要。2013年11月6日,能源中心注册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经营范围包括组织安排原油、天然气、石化产品等能源类衍生品上市交易、结算和交割,制定业务管理规则,实施自律管理,发布市场信息,提供技术、场所和设施服务。
11-25 15:40 2 回答

是否了解能源股类投资和原油期货交易?

穆得莉 : 你是否了解能源股类投资和原油期货交易?新手开户需要10万元门槛,对于期货市场更应该谨慎。对于新手来说,有商品期货账户就可以直接投资原油期货,开户后通过期货公司下载交易软件,就可以直接网上炒期货。对于办理原油期货或者商品期货开户的投资者,炒原油期货要注意,可以先通过模拟软件练手,熟练后再正式入金交易。商品期货开户需要身份证和银行卡,开户后要注意规避风险避免损失。本文主要介绍一下能源股类投资。能源股类投资是种比较常用的办法,既投资能源类股票的办法来投资石油。最简单的是能源股类型的行业基金,例如贝莱德世界能源基金等等,全部资产几乎都投在能源行业股票中,由于石油的涨跌直接影响到能源股的价格,因此也能反映出一定的原油价格变动。期货参与者,一定要了解所投资期货品种的基础知识,要多学习石油和期货知识,才能帮我们更好的适应期货投资。但是值得注意的是,由于能源股于原油期货相比,多加了公司的风险因素,因此其会放大油价的波动性,甚至会冒额外的公司非系统性风险。例如英国石油公司BP,最近就因为墨西哥湾海上钻井平台爆炸,而付出了高昂代价,股价几乎下跌一半,这是明显的非系统性风险。当然,石油期货开户后要注意,通过基金方式投资,会相对分散一些,但是还需要注意其于原油价格的涨跌关系。因此通过能源类行业基金的方式,也是适合普通投资者的方式。目前主要集中在外资银行,有发行大量的基金联结型QDII,是可以间接的将资金投资在能源类行业基金中去的。一般起步金额在8-10万人民币,也可以每日交易。另外一种是采取区域投资的方式,例如投资在能源价格变动反映最强烈和最直接的区域里。例如俄罗斯或者是新兴欧洲方面的基金,其很大程度上会根据原油的价格上下变动。以贝莱德新兴欧洲基金为例,近3年其于WTI原油的走势,根据彭博社的数据相关性高达0.91,可以说是高度相关。通过投资某一对原油反映特别激烈的区域,这也可以是一种通过股票基金投资原油的思路。当然,这类型基金也目前主要以银行系基金联结型QDII为主,一般起步金额在8-10万人民币,也可以每日交易。期货开户很简单,要多学习期货常识,商品期货一般都是远期交割的商品,这就要求这些商品易于储存,不易变质,便于运输,保证期货实物交割的顺利进行。
03-10 14:30 1 回答

能源中心原油期货违规处理实施细则是?

Nhung36 : 作为我国期货市场第一个开放的特定产品,上市便引进境外投资者的原油期货,将于9月底10月初挂牌交易。原油期货上市后,国内外投资者均可参与。投资者可以及时关注原油期货的上市进程,提前办理商品期货开户和原油期货开户,参与模拟交易练手,熟悉原油期货的交易流程和操作步骤。央行日前发布了关于原油期货跨境结算管理的公告,对境内原油期货交易以人民币计价、结算做了具体规定,是的原油期货上市更进一步,我们更要学习更多原油期货知识,比如原有定价能力,原油期货上市的影响等等。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违规处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期货市场管理,规范期货交易行为,保障期货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所称违规行为是指会员、境外特殊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客户、指定交割仓库、指定存管银行、指定检验机构、信息服务机构、期货市场其他参与者及其工作人员违反《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易规则》、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行为。第三条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能源中心)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细则,对涉嫌违规行为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违规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条从事能源中心期货交易相关业务活动适用本细则。第二章稽查第五条稽查包括常规检查和立案调查。稽查方式包括约谈、书面调查、现场检查等。第六条能源中心可以根据其各项规章制度,对会员、境外特殊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客户、指定交割仓库、指定存管银行、指定检验机构、信息服务机构及期货市场其他参与者的业务活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常规检查。第七条能源中心履行稽查职责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一)查阅、复制与期货交易有关的信息、文件和资料;(二)要求会员、境外特殊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客户、指定交割仓库、指定存管银行、指定检验机构及期货市场其他参与者提供年报、第三方审计报告等;要求境外特殊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或者境外客户提供境外监管机构出具的监管报告;(三)对会员、境外特殊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客户、指定交割仓库、指定存管银行、指定检验机构等期货市场参与者进行调查、取证;(四)要求会员、境外特殊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客户、指定交割仓库、指定存管银行、指定检验机构等被调查者申报、陈述、解释、说明有关情况;(五)查询会员、境外特殊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客户期货业务相关的银行账户;(六)检查会员、境外特殊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客户与期货交易有关的交易、结算及财务等技术系统;(七)制止、纠正违规行为;(八)能源中心履行稽查职责所必需的其他职权。第八条会员、境外特殊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客户、指定交割仓库、指定存管银行、指定检验机构及期货市场其他参与者应当接受能源中心的监督检查,配合能源中心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第九条能源中心建立投诉、举报机制。投诉、举报人应当身份真实、明确;投诉、举报人不愿公开身份的,能源中心应当为其保密。第十条能源中心对常规检查工作中发现的、投诉举报的、监管部门和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或者通过其他途径获得的线索进行审查,认为涉嫌违规的,应当予以立案调查。第十一条对已立案的涉嫌违规案件,能源中心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调查;调查取证应当由两名以上调查人员参加,并出示本人工作证或者能源中心的证明文件。第十二条调查人员认为自己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应当申请回避。被调查人认为调查人员与本案有关、可能影响公正办案的,可以申请有关人员回避。能源中心认为调查人员应当回避的,指令其回避。调查人员的回避由能源中心稽查业务负责人决定。稽查业务负责人的回避由能源中心总经理决定。第十三条证据包括书证、物证、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调查笔录、鉴定结论、视听材料、电子记录等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材料。证据应当经过调查核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第十四条询问被调查人应当制作调查笔录。调查笔录应当交被调查人核对,核对无误后,被调查人和调查人员应当在调查笔录上签名。被调查人拒绝签名的,调查人员应当注明原因。书证、物证的提取应当制作提取笔录,注明提取的时间和地点,并由被调查人签名。被调查人拒绝或者无法签名的,调查人员应当注明原因,并由见证人签名。视听资料、电子记录的收集或者制作应当注明时间、地点、方式、使用的设备及保存的条件,并由被调查人或者见证人签名。鉴定结论应当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或者能源中心认定的有权鉴定单位做出,并由鉴定单位和鉴定人签字盖章。第十五条会员、境外特殊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客户、指定交割仓库、指定存管银行和信息服务机构涉嫌重大违规,经能源中心立案调查的,在确认违规行为之前,为防止涉嫌违规行为后果进一步扩大,确保违规案件处理决定的执行,能源中心可以对其采取下列限制性措施:(一)限期说明情况;(二)暂停登录新的客户编码;(三)限制出金;(四)限制入金;(五)限制指定交割仓库的交割业务、指定存管银行的存管业务或者信息服务机构的信息服务业务;(六)降低持仓限额或者标准仓单持有量;(七)提高保证金标准;(八)限制开仓;(九)限期平仓;(十)强行平仓。第十六条能源中心工作人员在常规检查和立案调查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滥用职权。期货市场参与者在接受能源中心常规检查和立案调查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保密义务。违反上述规定的,能源中心根据不同情节给予相应处理。第三章违规处理第十七条期货公司会员具有下列违反经纪业务资格管理规定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赔偿损失,没收违规所得,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强行平仓、暂停开仓交易12个月以内、取消会员资格的处理。没有违规所得或者违规所得10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1至10万元的违规惩罚金;违规所得10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规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违规惩罚金:(一)以欺骗手段获取从事期货经纪业务资格的;(二)擅自设立从事期货经纪业务分支机构的;(三)聘用未取得期货从业人员资格和未经能源中心培训合格的人员从事经纪业务的;(四)其他违反中国证监会及能源中心对期货公司会员经纪业务资格管理规定的行为。第十八条期货公司会员具有下列违反经纪业务管理规定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赔偿损失,没收违规所得,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强行平仓、暂停部分期货业务、暂停开仓交易12个月以内、取消会员资格、宣布为不受市场欢迎的人的处理。没有违规所得或者违规所得10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1至10万元的违规惩罚金;违规所得10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规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违规惩罚金。对直接责任人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公开谴责、暂停从事能源中心期货业务12个月以内或者取消其从事能源中心期货业务资格的处理:(一)为未履行开户手续或者未按规定履行开户手续的客户进行期货交易的;(二)违反交易编码管理制度的;(三)未按规定履行审核义务,为不符合开户条件的客户办理开户手续的;(四)未如实向客户说明期货交易风险或者不签署风险说明书的;(五)向客户作获利保证、与客户私下约定分享赢利或者共担风险损失的;(六)利用客户账户为自己或者他人交易的;(七)未按客户委托事项进行交易,故意阻止、延误或者改变客户下单指令,诱导、强制客户进行交易的;(八)不将交易指令下达至能源中心撮合交易的;(九)未将自有资金与客户资金分户存放的;(十)无正当理由拖延客户出金的;(十一)允许客户在保证金不足时开仓交易的;(十二)挪用或者擅自允许他人挪用客户资金或者套用不同账户资金的;(十三)故意制造和散布虚假或者容易使人误解的信息进行误导的;(十四)泄露客户委托事项或者其他交易秘密的;(十五)未按规定向客户提供有关成交回报、资金结算报表的;(十六)违反交易者适当性制度规定的;(十七)其他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能源中心有关经纪业务管理规定的行为。第十九条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具有下列违反经纪业务管理规定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赔偿损失,没收违规所得,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强行平仓、暂停部分期货业务、暂停开仓交易12个月以内、取消其资格、宣布为不受市场欢迎的人的处理。没有违规所得或者违规所得10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1至10万元的违规惩罚金;违规所得10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规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违规惩罚金。对直接责任人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公开谴责、暂停从事能源中心期货业务12个月以内或者取消其从事能源中心期货业务资格的处理:(一)为未履行开户手续或者未按规定履行开户手续的客户进行期货交易的;(二)违反交易编码管理制度的;(三)未按规定履行审核义务,为不符合开户条件的客户办理开户手续的;(四)未如实向客户说明期货交易的风险或者不签署风险说明书的;(五)利用客户账户为自己或者他人交易的;(六)未按客户的委托事项进行交易,故意阻止、延误或者改变客户下单指令,诱导、强制客户按自己的意志进行交易的;(七)未将客户交易指令下达至能源中心撮合交易的;(八)未将自有资金与客户资金分户存放的;(九)故意制造和散布虚假的或者容易使人误解的信息进行误导的;(十)泄露客户委托事项或者其他交易秘密的;(十一)未按规定向客户提供有关成交回报、资金结算报表的;(十二)违反交易者适当性制度的其他规定的;(十三)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能源中心有关经纪业务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第二十条会员、境外特殊参与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暂停部分期货业务、暂停开仓交易12个月以内、取消其资格的处理:(一)未按能源中心规定履行报告义务的;(二)未按规定的期限要求向能源中心报送财务报表等有关材料的;(三)未按大户持仓报告制度向能源中心履行申报义务,或者作虚假报告、隐瞒不报的;(四)未协助能源中心采取限制性措施或者其他监督管理措施的;(五)未按能源中心规定及时缴纳年费等有关费用的;(六)未按规定保管有关交易、结算、交割、财务、会计等资料的;(七)伪造、变造、买卖各种凭证或者审批文件的;(八)非期货公司会员从事经纪业务或者期货公司会员从事自营业务的;(九)通过期货交易从事洗钱、恶意换汇等非法活动的。第二十一条会员、境外特殊参与者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取消其会员、境外特殊参与者资格:(一)被吊销期货经纪业务许可或者被宣布为市场禁止进入者;(二)以出租、抵押等方式私下转让或者处分会员、境外特殊参与者资格或者交易席位的;(三)资金、人员和设备严重不足,管理混乱,经整顿无效的;(四)被能源中心宣布为不受市场欢迎的人;(五)无正当理由连续3个月不做交易的;(六)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或者严重违反能源中心有关规定的。第二十二条会员、境外特殊参与者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执行强行平仓的,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暂停部分期货业务、暂停开仓交易1个月以上12个月以下的处理;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违规惩罚金。第二十三条会员具有下列违反能源中心结算管理规定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暂停部分期货业务、暂停开仓交易12个月以内的处理;可以并处1至20万元的违规惩罚金:(一)未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的;(二)在结算报告书、交易月报表和其他结算文件资料中作不真实、不完整记载的;(三)未对客户保证金进行分账管理的;(四)未对客户实行当日结算的;(五)伪造、变造交易记录、会计报表、账册的;(六)开具空头支票、虚开发票及其他伪造票证的;(七)其他违反能源中心结算管理规定的行为。第二十四条境外中介机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取要求报告情况、谈话提醒、书面警示、责令改正等监督管理措施;逾期未改正,其行为可能危及期货市场稳健运行、损害客户合法权益的,可以要求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暂停或者终止与该境外中介机构的委托代理业务:(一)拒不配合能源中心对客户违规调查的;(二)违反《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会员管理细则》第四章业务规则或者违反《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境外特殊参与者管理细则》第四章业务规则相关规定的;(三)因其他业务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出现重大风险被暂停、限制业务或者撤销经纪业务资格的;(四)违反能源中心关于境外中介机构其他有关规定的。境外中介机构被暂停或者终止与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的委托代理业务后,不得代理新增客户或者开新仓;客户要求移仓至其他机构的,应当配合完成。第二十五条会员、境外特殊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客户在套期保值交易、套利交易申报过程中协助提供、出具虚假材料,或者违反能源中心其他规定的,取消其套期保值交易持仓、套利交易持仓申请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暂停部分期货业务、强行平仓、没收违规所得、取消资格、宣布为不受市场欢迎的人的处理;可以并处不超过其申请的虚假套期保值交易持仓、套利交易持仓额度总金额5%的违规惩罚金。第二十六条会员、境外特殊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客户违反能源中心持仓管理规定的,责令改正,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强行平仓、暂停开仓交易1个月以上12个月以下、暂停部分期货业务的处理。第二十七条会员、境外特殊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客户从事标准仓单交易违反能源中心规定的,责令改正,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暂停从事标准仓单交易、取消资格的处理;可以并处1至10万元的违规惩罚金。第二十八条期货市场参与者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赔偿损失,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暂停部分期货业务、暂停开仓交易12个月以内、取消资格的处理。没有违规所得或者违规所得10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1至10万元的违规惩罚金;违规所得10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规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违规惩罚金。对直接责任人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公开谴责、暂停从事能源中心期货业务12个月以内或者取消其从事能源中心期货业务资格的处理:(一)提供虚假开户资料或者进行混码交易的;(二)盗取他人交易密码进行期货交易的;(三)未经能源中心许可,擅自发布能源中心信息的;(四)非法窃取期货市场其他参与者的成交、结算资金等商业秘密或者破坏交易结算系统的;(五)未遵守能源中心风险警示制度有关规定或者整改要求的;(六)未按要求使用能源中心标准仓单管理系统,影响系统正常运作的;(七)非法窃取期货市场其他参与者仓单信息等商业秘密或者破坏标准仓单管理系统的;(八)违反能源中心交易管理、信息管理和计算机通讯等设备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第二十九条期货市场参与者具有下列违反交易管理规定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赔偿损失,没收违规所得,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暂停部分期货业务、强行平仓、暂停开仓交易12个月以内、取消其资格、宣布为不受市场欢迎的人的处理。没有违规所得或者违规所得10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1至10万元的违规惩罚金;违规所得10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规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违规惩罚金:(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连续或者联合买卖合约,恶意影响或企图影响期货交易价格或者期货交易量的;(二)利用移仓、分仓、对敲等手段,规避能源中心的持仓限制,超量持仓,控制或者企图控制市场价格,影响市场秩序的;(三)利用移仓、分仓、对敲等手段,影响期货交易价格、转移资金或者牟取不当利益的;(四)不以成交为目的或者明知申报的指令不能成交,仍恶意或者连续输入交易指令影响或者企图影响期货交易价格,扰乱市场秩序或者转移资金的;(五)以本人为交易对象,连续买卖或者自我买卖,影响或者企图影响期货交易价格或者期货交易量的;(六)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或者非法获取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在对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利用内幕信息进行期货交易或者向他人泄露内幕信息,使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期货交易的;(七)以垄断、囤积标的物和不当集中持仓量的方式,控制能源中心指定交割仓库大量标准仓单,企图或者实际严重影响期货市场行情或者交割的;(八)以操纵市场为目的,用直接或者间接的方法操纵或者扰乱交易秩序,妨碍或者有损于公正交易,有损于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九)以非善意的期转现行为,影响市场秩序的;(十)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能源中心有关交易管理规定,影响期货交易价格、期货交易量或者扰乱期货市场秩序的其他行为。期货市场参与者实施上述行为之一,主动纠正且未对期货市场秩序产生不良影响的,可以从轻或者免予处罚。第三十条能源中心经立案调查发现期货市场参与者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提请立案稽查,并可以同时采取暂停开仓交易等限制性措施:(一)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二)利用自成交、对敲交易影响交割结算价,情节严重的;(三)盗取他人交易密码进行期货交易的;(四)其他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第三十一条结算交割员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暂停结算交割员资格1个月以上12个月以下、取消结算交割员资格的处理;可以并处1千元至1万元的违规惩罚金:(一)采取虚假、欺骗和不正当手段骗取结算交割员资格的;(二)伪造、变造、借用结算交割员证件的。结算交割员所在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第三十二条指定交割仓库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规所得,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减少核定库容、暂停交割业务、取消其指定交割仓库资格的处理。没有违规所得或者违规所得10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0万元以下的违规惩罚金;违规所得10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规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违规惩罚金:(一)违反有关规定参与期货交易的;(二)出具虚假仓单的;(三)盗卖交割商品的;(四)泄露与期货有关不宜公开的仓储信息或者散布虚假信息误导市场的;(五)与期货市场参与者联手,影响或者企图影响期货市场价格的;(六)标准仓单所示商品中有牌号、商标、规格、质量等混杂的;(七)交割商品与单证不符的;(八)交割商品没有或者缺少规定证明文件的;(九)交割商品的包装、储存等和能源中心规定不符的;(十)未完成规定的检验项目而出具仓单的;(十一)入库、出库发生错误的;(十二)因保管不当,引起储存商品变质、灭失的;(十三)在搬运、装卸、堆码等作业过程中造成包装和商品损坏的;(十四)商品交割中不正当收费的;(十五)故意制造履约障碍,造成卖方或者买方违约的;(十六)违反期货交割业务规则,限制、故意拖延交割商品入库、出库的;(十七)拒绝、阻挠能源中心依法监督检查的;(十八)无正当理由不按时交货或者不配合指定检验机构检验的;(十九)违反中国证监会或者能源中心有关指定交割仓库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第三十三条指定检验机构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规所得,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暂停指定检验业务、取消其指定检验机构资格的处理。没有违规所得或者违规所得10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0万元以下的违规惩罚金;违规所得10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规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违规惩罚金:(一)违反有关规定计量检验的;(二)出具、协助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三)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指定交割仓库或者货主及时进行检验,影响正常入出库的;(四)违反能源中心有关指定检验机构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第三十四条期货市场参与者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在实物交割中蓄意违约,影响或者企图影响实物交割正常进行的,没收违规所得,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暂停开仓交易1个月以上12个月以下的处理;可以并处违约部分合约价值10%至30%的违规惩罚金。第三十五条指定存管银行未履行相关义务的,责令改正,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暂停部分存管业务、取消其指定存管银行资格的处理。第三十六条期货市场参与者以各种手段扰乱交易管理秩序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暂停部分期货业务、暂停开仓交易12个月以内、取消资格、宣布为不受市场欢迎的人的处理。对直接责任人,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暂停从事能源中心期货业务12个月以内、宣布为不受市场欢迎的人的处理。第三十七条被能源中心宣布为不受市场欢迎的人的,不得从事能源中心的期货业务,并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清理原有持仓,了结交易业务,结清债权债务。第三十八条被中国证监会或者其他有权机构宣布为证券、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的,在市场禁止进入期限内不得从事能源中心的期货业务。第三十九条期货市场参与者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暂停部分期货业务、暂停开仓交易1个月以上12个月以下的处理;可以并处1至20万元的违规惩罚金:(一)拒不配合能源中心常规检查、立案调查,或者违反保密义务的;(二)拒不执行能源中心处理决定的;(三)进行虚假性、误导性或者遗漏重要事实的申报、陈述、解释或者说明的;(四)拒不执行能源中心限制性措施或者其他监督管理措施的。第四十条违规行为已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的,能源中心在决定处理同一违规行为时,可以免除或者减轻责任。第四十一条有多种违规行为的,分别定性,数罚并用。多次违规的,从重或者加重处理。第四章自律和解第四十二条能源中心实行自律和解制度。能源中心在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和解相对人)涉嫌违规行为进行调查过程中,根据和解相对人的申请,与其就改正涉嫌违规行为,消除涉嫌违规行为不良后果,交纳自律和解金等事项进行协商达成自律和解协议,并据此终止调查程序。第四十三条实施自律和解,应当遵循公平、自愿、协商、效能原则。第四十四条和解相对人涉嫌实施违反能源中心市场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以适用自律和解程序:(一)和解相对人愿意采取有效措施补偿因其涉嫌违规行为受到损失的交易者;(二)采取自律和解方式有利于实现监督管理目的,稳定和明确市场预期,恢复市场秩序,保护交易者合法权益;(三)能源中心已经正式立案,且经过了必要的调查程序,但案件事实或者法律关系尚难完全明确;(四)以自律和解方式结案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第四十五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源中心不得与和解相对人进行自律和解:(一)和解相对人涉嫌违规行为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规则适用明确,应当给予违规处理决定的;(二)和解相对人涉嫌违法、犯罪的;(三)能源中心根据审慎原则认定不适宜自律和解的。第四十六条和解相对人自能源中心立案调查后至作出处理决定前,可以提出自律和解申请。能源中心可根据和解相对人行为后果,以交纳相应数额的自律和解金、签署自律和解协议等形式进行结案处理。第四十七条能源中心在结案处理后,可以对和解相对人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恢复调查:(一)未履行承诺的;(二)结案处理的依据发生重大变化的;(三)结案处理是基于被调查对象提供的不完整或者不真实的信息作出的。第四十八条自律和解工作程序由能源中心另行规定。第五章裁决与执行第四十九条取消会员、境外特殊参与者资格、宣布为不受市场欢迎的人的处理应当由能源中心董事会决定。第五十条能源中心对涉嫌违规行为查核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依照能源中心章程、交易规则及本细则规定予以裁决。第五十一条能源中心作出裁决应当制作处理决定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二)违规事实和证据;(三)处理种类和依据;(四)履行方式和期限;(五)不服处理决定申请复议途径和期限;(六)作出处理决定的日期。第五十二条能源中心应当将处理决定书送达当事人。以数据电文形式送达的,该数据电文进入当事人指定的特定系统即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寄出之日起,境内5日、境外10日即视为送达。处理决定书同时分送有关协助执行部门。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需要抄报违规处理情况的,同时予以抄报。第五十三条能源中心作出的处理决定书自送达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处理决定书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能源中心书面申请复议,申请复议以一次为限。复议期间不停止处理决定的执行。第五十四条能源中心应当于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复议决定为终局决定。第五十五条承担履行义务的会员、境外特殊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客户、指定交割仓库、指定存管银行、信息服务机构、指定检验机构及期货市场其他参与者应当主动履行能源中心的违规处理决定。拒绝履行义务的,能源中心可以强制履行。有关期货市场参与者应当配合能源中心执行相关违规处理决定。第五十六条违规处理决定中,具有违规惩罚金的,当事人应当自处理决定书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违规惩罚金如数缴纳至能源中心指定账户。会员逾期不支付违规惩罚金的,能源中心可以从会员结算准备金或者其专用资金账户中扣划。对会员工作人员的违规惩罚金,由会员代缴。会员、境外特殊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应当配合执行能源中心对当事人的处理,划拨当事人在其控制下的资金。对指定交割仓库工作人员的违规惩罚金,由指定交割仓库代缴。逾期不缴的,能源中心可以从该指定交割仓库的风险保证金中扣划。第六章纠纷调解第五十七条会员、境外特殊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客户、指定交割仓库、指定存管银行、指定检验机构、信息服务机构及期货市场其他参与者之间发生的期货交易纠纷可以自行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能源中心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请能源中心调解的,应当提交书面申请。能源中心的调解书经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第五十九条调解工作程序由能源中心另行规定。第七章附则第六十条本细则中的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涉及外币资金的,按照行为发生时的汇率折算人民币核定金额。第六十一条能源中心根据本细则所缴收的违规惩罚金、自律和解金等款项参照风险准备金进行管理和使用。第六十二条本细则解释权属于能源中心。第六十三条本细则自年月日起实施。
03-26 17:00 1 回答

原油期货概念股或启动广汇能源有望受益吗?

Cuc : 如何办理石油期货开户?原油期货开户需要身份证和银行卡,开户后即可参与上期所的原油期货交易。通过发展国内原油期货市场,来实现与战略储备的有机联动,最终获取原油定价权。同时,随着石油战略储备制度的建立和逐步完善,发展原油期货市场,为战略石油储备和企业商业库存轮换提供套期保值工具。原油期货相关概念股有很多,本文主要介绍的是,广汇能源:与壳牌合作细化,启东LNG项目提速。公司于2013年11月6日发布《关于与壳牌(中国)有限公司就启东LNG接收站项目进一步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广汇和壳牌以成立合资公司的形式来推进启动LNG接收站项目,合资公司持股比例为广汇51%,壳牌49%。未来的合资企业将购买国产LNG,或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主要向壳牌关联公司进口LNG。协议约定:壳牌的关联方有权以具有竞争力的条款和条件以定期合同方式每年向合资企业供应100万吨左右LNG作为项目运营的起始进口供应量。任何超过前述定期合同的额外的LNG进口需求量由合资企业自主进口,但同等条件下壳牌的关联方享有优先供应权。本框架协议时在2013年6月1日公司与壳牌签订合作意向书的基础上签订的,目前启东LNG项目二期已经具备LNG进口条件,公司与壳牌以合资的形式共同推进启动LNG项目。我们认为,壳牌作为全球最大的天然气生产商和贸易商,拥有全球最先进的液化天然气技术,与其深入合作对广汇LNG业务具有重大意义:(1)采用合资公司的模式将进一步加快项目进程,双方共同把蛋糕做大,同时也大量缓解公司的资本开支压力,降低财务风险;(2)获得LNG业务相关技术及商务支持,在天然气分销转运站、码头建设、LNG生产、运输仓储服务,LNG加气站等方面将深入合作,有利于公司占领天然气市场份额并形成国内真正意义上的LNG巨无霸企业;(3)获取具有竞争力的进口LNG资源,保障LNG的供应能力。依托南通LNG分销转运站,能源供应范围辐射华东区,逐步完善LNG产业链。未来广汇将依托南通吕四港LNG分销转运基地,将为国外现货LNG资源进入长三角经济发达地区能源市场提供途径,为广汇能源进口接卸提供平台,最终使广汇的能源供应能力辐射整个华东区。项目分成三期建设,一期的设计能力为60万t/a,主要为LNG存储于转运;二期的设计能力为150万t/a,具备LNG进口接卸能力;三期的设计能力为350万t/a,具备气化管输系统设施与管道外输能力。其中,项目一期已取得国家发改委的支持和江苏省能源局的原则性同意,并将在年内开始建设。按照《合作框架协议》内容,码头吞吐量初期以政府审批的60万吨/年规模为基础建设,将来逐步扩建到115万吨至300万吨/年以上。对于新增加的周转能力,广汇和壳牌有权根据其在合资企业中的相应股权比例各自使用,并向合资企业支付相应服务费。项目原计划分期进行实施,LNG年周转量一期规模60万t/a,相当于7.86亿方/年(2015年建成,2017年完全达产),远期规模115万吨/年(2017年建成,2020年达产);我们认为,与壳牌的合作将加速项目的开展进度,预计可按计划完成。按照购气价格3.25元/立方米(4260元/吨)及卖含税价格4元/立方米(5240元/吨)计算,一期年均营业收入27.54亿元,年平均净利润为1.68亿元。随着哈密煤化工项目有序提升产能,公司业绩将恢复进入快速增长轨道。哈密煤化工项目已于9月9日恢复生产,10月工厂气化炉已开到8台,日产甲醇1500吨以上,后续还将通过增加负荷的运行测试后,目前项目稳定经济安全运行负荷控制在6-8台之间,即开工率60%,且今年冬季不再需要停产检修,预计四季度贡献利润可达4亿元。此外,吉木乃工厂日进气量已达到120万方/天,即开工率80%。哈密煤化工项目和吉木乃LNG项目的投产大幅缓解了公司现金流的压力,目前公司在二级市场按照回购计划进行增持,彰显了公司对未来发展的强烈信心。9-11月公司迎来了多项利好:(1)9月14日发布《境外资产收购重大合同公告》:收购Cazol公司持有的TBM3%股权后持股比例上升至52%,控股后将加速斋桑油气田的开发进程;(2)9月23日发布《关于与国投交通公司签署合作意向书的公告》:出售红淖铁路40%股权给国投交通公司,获得约9.3亿现金,并获得国开行等多家政策性银行贷款,大幅缓解现金流压力;(3)10月8日发布《收到关于加快推进准东煤制气示范项目建设函件的公告》:发改委已同意新疆准东煤制气示范项目开展前期工作,公司的准备工作较其他几家更为充分,预计2016年可建成,届时将成为继煤炭分质利用之后的又一增长点;(4)10月14日发布《与甘肃酒泉市人民政府和酒泉钢铁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在酒泉布点建设1000万吨/年煤炭分质转化综合利用项目和与酒泉钢铁合资建设3000万吨/年原煤分质利用项目,与酒泉市政府和酒泉钢铁深入合作,将展开公司资源开发利用模式的新篇章;(5)广汇集团与中信集团之间的矿区纠纷已经落地,伊吾能源股权转让的投资收益9.8亿元将计入2013年四季度投资收益;(6)与壳牌合作落实并逐步细化,启东LNG项目提速;(7)十届三中全会有望对石油、电力、金融等垄断领域进行改革,开放原油进口资质将成为大概率事件。投资策略:四季度公司基本面将加速好转,业绩将重新进入快速增长轨道:哈密煤化工项目复产是标志性事件,吉木乃LNG强劲的盈利能力将锦上添花,进一步增持彰显了公司对未来发展的强烈信心。我们继续看好公司高速成长带来的投资价值,各项业务进展将逐步进入兑现期,不确定因素逐渐减少。我们预测公司2013年~2014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55亿元和35.87亿元,对应EPS分别为0.39元和0.68元。公司四季度将进入业绩释放的高峰期,维持“买入”评级,目标价14.09~15.63元。风险提示:经济下滑导致能源需求不及预期;中长期煤炭分质利用、铁路、油气开发、煤制气项目进度低于预期;获取原油进出口资质存在时间的不确定性。
03-31 15:16 1 回答

上海期货交易所和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之间有什么关系?

课代表 : 想投资原油期货吗?原油期货要在哪里上市?上海期货交易所和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有什么关系?原油怎么炒?中国唯一合法的原油期货,就是即将推出的上期所原油期货,证监会直管,其他原油地方交易所基本上都是不合法机构。根据伤害国际能源交易中心的规定,新手需要身份证、银行卡和10万元资金,老手需要办理商品期货开户并满足10笔以上期货交易经验。我们来看看,证监会关于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开展原油期货交易的批复上海期货交易所:你所《关于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上市原油期货的请示》(上期发[2014]154号)收悉。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组织开展原油期货交易。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要加强统筹协调,认真做好市场组织、规则制定、技术系统、投资者教育等各项工作,切实完善市场监管和风险防范制度,做好市场培训和舆论宣传工作,确保原油期货顺利推出和平稳运行。中国证监会2014年12月12日通过这篇批复,我们可以看到,原油期货虽然在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上市,但说是上海期货交易所的上市品种也没错,因为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其实就是上海期货交易所,为了筹备这些全球性的期货品种交易,比如原油期货等,而专门出资设立的全球性期货交易场所。
03-20 16:29 2 回答

建立原油期货市场可以在保障能源安全的战略中发挥什么作用呢?

Effie : 建立原油期货市场可以在保障能源安全的战略中发挥什么作用呢?通过在我国建立原油期货市场,可以及时地将中国石油的供需信息反映在价格信号中,同时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作用。做期货要顺势而为,原油期货上市后,需要我们制定好合适自己的期货交易计划。我国原油期货开户目前门槛是10万元,只针对期货开户的新手,如果已经有商品期货账户,且有10笔以上期货交易经验,那么原油期货上市后可以直接投资。全球观、市场观和风险观是我们理解能源安全的基础。石油资源在全球的分布特点决定了石油贸易是构成世界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世界能源贸易格局是在市场框架下形成和维持的,近中远期的多种不确定性反映在市场中体现为市场价格的波动。原油期货开户后,企业和个人都可以通过原油期货规避现货价格波动风险。我们认为,能源安全保障能力由能源资源的获取能力、成本控制能力、应急储备能力和长期发展潜力构成,这四大能力都通过市场竞争活动体现出来。事实上,在全球经济联系错综复杂的大背景下,经济领域的竞争(包括能源领域的竞争)不再是你死我活,竞争的结果往往体现为经济性,具体到能源领域,就是为保障能源安全付出了多大代价,是成本和风险问题。其中的成本控制能力主要是指在国际能源市场通过贸易方式获得能源产品过程中控制成本和风险的能力,也包含能源金融的运作能力,这种能力虽然并不直接是战略层面上的,但是由于近年来石油价格的飚升和大幅波动,能源成本已经上升为具有战略意义的风险因素,控制能源获取成本的能力在正常情况下应该是能源安全的重点关注内容。此时我国原油期货上市正是好时机,意义巨大,在世界能源格局调整变化的新形势下,我国原油期货市场的推出,是能源市场化进程中的重要步骤,也是提升我国原油定价能力的关键,必将对保障我国能源安全发挥积极作用。
03-06 14:09 2 回答

上海能源中心原油期货:中质含硫原油多少钱一手?

Frederick的昵称 : 原油期货要上市了,你是否做好准备?继2015年3月、6月发布第一批和第二批业务规则后,原油期货最后一批业务规则草案近日亮相。作为国内首个国际化的商品期货品种,原油期货的规则设计不仅要考虑国内实际,也要与国际接轨。据悉,原油期货最快10月初上市交易,上期所同时也在积极推进成品油、天然气等能源期货品种的研究和上市工作。投资者可以提前办理原油期货开户,关注原油期货的上市进程。境内外交易者可通过原油期货、燃料油期货、石油沥青期货等相关品种,进行原油期货套利、套期保值交易和原油期货投机交易。根据原油期货标准合约可知,一手原油期货大约3万元,买一手需要的保证金大约为2000元左右,散户可开户参与。能源中心的业务规则既坚持了中国期货市场行之有效的制度和规定,也借鉴了国外成熟市场的有益经验和有效措施,既保证交易安全、高效、风险可控,又能使各市场主体方便地参与原油期货交易。8月21日,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能源中心)就原油期货交易、结算、交割、风险控制管理等4个业务规则和原油期货标准合约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至此,原油期货的业务规则征求意见稿已全部发布,原油期货的挂牌交易也进入最后倒计时冲刺阶段。原油期货的推出及上市将进一步深化我国期货衍生品市场改革,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目前,原油期货上市各项筹备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有序推进中。作为国内最“重量级”的商品期货,原油期货的推出备受社会各界期待。上海能源交易中心拟推出的原油期货为中质含硫原油,每天价格涨跌最大不超过4%。
03-24 15:02 2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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