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te

妄议中央,重庆原副市长邓恢林被“双开”

· Views 19

2021年第一个工作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重庆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邓恢林被“双开”。

长安街知事(微信ID:Capitalnews)注意到,去年6月14日邓恢林被官宣落马,此前2天,他还出席了公开活动。

本次“双开”通报指出,邓恢林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其中包括参与在党内搞团团伙伙,捞取政治资本,热衷政治投机,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搞迷信活动等等。

妄议中央,重庆原副市长邓恢林被“双开”

邓恢林 资料图

邓恢林出生于1965年3月,湖北武汉人,曾任湖北省宜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湖北省公安厅副厅长,中央政法委办公室主任等职,2017年8月任重庆市公安局局长,2018年1月获任重庆市副市长。

2020年6月14日下午,邓恢林被官宣落马。

长安街知事(微信ID:Capitalnews)注意到,重庆市政府官网显示,邓恢林最后一次出席公开活动是在其被查前两天:去年6月12日,他列席重庆市委常委会会议,并召开重庆市人大有关重点建议办理工作督办会。

1月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经查,邓恢林丧失理想信念,毫无“四个意识”,背离“两个维护”,参与在党内搞团团伙伙,捞取政治资本,热衷政治投机,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搞迷信活动;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长期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选拔任用干部;

道德败坏,搞权色交易;

甘于被“围猎”,大搞权钱交易,在职务调整晋升、工程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邓恢林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邓恢林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党的十九大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邓恢林简历

邓恢林,男,汉族,1965年3月生,湖北武汉人,研究生,法学硕士,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89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1.09—1984.08 湖北省武昌县师范学校学习

1984.08—1991.12 湖北省乡镇企业供销公司办事员(其间:1986.09—1989.06武汉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在职大专学习;1988.12—1990.12下派通山县乡镇企业物资供销公司任副经理、副局长)

1991.12—1996.03 湖北省乡镇企业局财务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1996.03—2000.06 湖北省乡镇企业局计划财务处副处长(其间:1997.09—1999.12华中师范大学经济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

2000.06—2002.12 湖北省乡镇企业局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

2002.12—2003.12 湖北省乡镇企业管理局离退休干部处处长

2003.12—2006.01 湖北省经济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2006.01—2009.07 湖北省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2009.07—2010.10 湖北省宜昌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10.10—2011.12 湖北省宜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

2011.12—2014.10 湖北省宜昌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

2014.10—2015.06 湖北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委员(正厅长级)

2015.06—2015.08 中央政法委反分裂指导协调室负责人

2015.08—2017.07 中央政法委办公室主任兼反分裂指导协调室负责人

2017.07—2017.08 重庆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兼)

2017.08—2018.01 重庆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兼),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兼)

2018.01 重庆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兼),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兼)

党的十九大代表,重庆市五届人大代表

(简历来自重庆市政府官网)

来源:长安街知事

Disclaimer: The content above represents only the views of the author or guest. It does not represent any views or positions of FOLLOWME and does not mean that FOLLOWME agrees with its statement or description, nor does it constitute any investment advice. For all actions taken by visitors based on information provided by the FOLLOWME community, the community does not assume any form of liability unless otherwise expressly promised in writing.

FOLLOWME Trading Community Website: https://www.followme.com

If you like, reward to support.
avatar

Hot

No comment on record. Start new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