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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十大刑事检察热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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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2020年度十大刑事检察热词

  又到一年年末,

  回望不平凡的2020,

  从依法战“疫”到扫黑除恶;

  从守护脚下安全的“四号检察建议”

  到涉扶贫领域财物快速返还;

  从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权益

  到依法惩治网络犯罪,

  盘点那些记忆里的故事,

  或疾恶如仇,或温暖难忘。

  让我们通过这些热词

  来触摸这一年刑事检察的变化和温度。

  1。依法战“疫”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检察机关严格依法追诉、惩治扰乱医疗秩序、防疫秩序、市场秩序、社会秩序等犯罪行为,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2月11日至4月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以每周一次的频率,连续发布十批次共计55个全国检察机关依法办理涉新冠肺炎疫情典型案例。这是最高检首次在部分案例未宣判前就作为典型案例对外发布,也是首次会同公安机关联合发布典型案例。

  这十批典型案例,每批回应一个主题,涉及维护疫情防控秩序、维护经济社会秩序和助力复工复产等多个方面,几乎涵盖了依法防控疫情过程中检察业务办案的全部现实需求。这些典型案例不仅将相关司法理念和精神准确及时传达到一线每一名检察人员,也及时、直观地向社会公众发出明确警示和提醒讯息。

  据统计,1月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嫌疑人7987人,经审查,批准和决定逮捕6593人;受理审查起诉12452人,经审查,决定起诉8970人。

  2。扫黑除恶

  全国检察机关坚决贯彻中央部署,严格依法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以“六清”行动为抓手,在收官之年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持续推动专项斗争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今年以来,围绕“收官之年”的攻坚重点,最高检印发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2020年工作要点》,先后召开了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办理推进电视电话会和部分省级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视频督办工作会,确保攻坚力度传递到办案一线。

  各级检察机关对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一律提前介入,把涉黑恶定性问题尽可能解决在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之前。截至7月底,各级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涉黑恶犯罪14996件。为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最高检要求检察院严把案件质量同时,严格执行“省级检察院对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统一严格把关、市级检察院对涉恶案件统一严格把关”制度。

  数据显示,1月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捕涉黑恶犯罪4876件13380人,起诉8223件58234人。对黑恶势力“保护伞”逮捕352人、起诉950人。9月底前受理审查起诉涉黑案件清结率达97.1%。全国扫黑办及最高检挂牌督办的150件案件中,已起诉147件,生效判决92件。

  3。正当防卫

  近年来,正当防卫问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明确正当防卫的界限标准,回应群众关切,是当前司法机关一项突出和紧迫的任务。

  对于拉拽方向盘、殴打司机等妨害安全驾驶、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可以实行防卫;故意挑动对方侵害自己再予以反击的,不应认定为防卫行为……9月3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从总体要求、具体适用和工作要求三大方面,对依法准确适用正当防卫制度作出了较为全面系统的规定。《意见》为正当防卫的“实践纠偏”提供了指引,对于坚决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具有重要意义,标志着涉防卫案件“以死为大”的评判标准得以真正摒弃。

  为更好、更准确地理解和适用《指导意见》,11月27日,最高检发布6起正当防卫不捕不诉典型案例,进一步明确正当防卫制度的法律适用,统一司法标准,为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提供有效指引。据统计,2017年1月至今年4月,全国检察机关办理涉正当防卫案件中,认定正当防卫不批捕352件、不起诉392件。

  4。认罪认罚从宽

  经历司法实践检验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被认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事司法制度的重大创新。为进一步扎紧依法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篱笆”,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监督管理办法》,对检察官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的权力运行机制、监督管理措施等作出明确规定。6月,最高检、公安部分别下发通知要求推动建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法治宣传片播放常态化机制,做好羁押场所该制度法治宣传工作。9月7日,“两高三部”联合印发《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办法》,保障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10月15日,张军检察长在作关于人民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的报告时提出要坚持依法该用尽用、狠抓准确规范适用、强化与相关机关协作配合、强化自身建设。12月8日,最高检发布第二十二批指导性案例,对普遍性、争议性问题进行适当延伸。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因地制宜落实该制度,将工作不断引向深入。1月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1063287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85%。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中,检察机关共提出量刑建议737119人,法院采纳687907人。

  5。知产保护

  知识产权是企业的命门,是国家战略创新资源,是推动经济增长的主要方式。全国检察机关以办案为中心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为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实施作出了检察贡献。

  7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意见》,要求依法保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9月13日,“两高”对外发布《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统一法律适用标准,规范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办理。11月6日,最高检组建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统筹加强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制度设计和研究指导,加强知识产权全方位综合性司法保护。

  今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依法严惩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及时纠正有案不移、有案不立、裁判不公等行为,确保对侵权被告人罚当其罪。推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强化线索通报、信息共享、证据移交、案件协调移送等机制,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不断深入。

  6。交叉巡回检察

  全面实行巡回检察,既是监狱检察方式的重大改革,也是检察机关推动监狱治理水平提升的重大举措。7月3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省级人民检察院辖区内监狱交叉巡回检察工作的通知》,“重启”省级检察院辖区内监狱交叉巡回检察工作,要求从7月底开始,在三个月左右的时间内分批次、分步骤完成相关工作。地方高度重视,各省监狱巡回检察工作纷纷“应时而动”。9月中旬,最高检第五检察厅组织了4个督导组赴8个省份开展省内监狱交叉巡回检察督导工作。针对督导发现的问题,各督导组要求,要切实把巡回检察和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有效结合,突出对顽瘴痼疾的查找、分析和解决。

  10月,最高检首次部署跨省监狱交叉巡回检察,分别对陕西省宝鸡监狱、广东省从化监狱、湖南省坪塘监狱开展跨省监狱交叉巡回检察工作。“既要做好上一轮省内和跨省交叉巡回检察工作的‘后半篇文章’,督导整改发现的问题,也要持续加大交叉巡回检察力度。”12月1日,在最高检召开的党组扩大会上,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提出要持续推动跨区域交叉巡回检察,通过这项工作,促进解决“纸面服刑”等刑罚执行活动中的顽瘴痼疾,切实为党分忧,增强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

  7。打击网络犯罪

  随着互联网应用市场和互联网技术的普及,传统犯罪呈现出加速向网络化转移的态势。近年来,检察机关办理网络犯罪案件数量逐年大幅上升,年平均增幅达34%以上。

  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为更有力地依法惩治网络犯罪,4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门成立惩治网络犯罪维护网络安全研究指导组,统筹协调做好深化打击惩治网络犯罪的各项工作,加强检察机关打击网络犯罪的研究和指导;4月8日,发布第十八批指导性案例,加强对各级检察机关办理网络犯罪案件的指导。6月10日,20余位专家学者企业代表应邀来到最高检,就如何打击网络犯罪建言献策。

  今年以来,检察机关继续保持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高压打击态势,发挥检察机关的诉前引导作用,进一步健全与公安机关的工作衔接机制,与有关部门一道综合施策、精准发力,构筑打击遏制网络犯罪的“新高地”,共同织密网络安全防护网,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建设。

  8。四号检察建议

  近年来,因盗窃、破坏窨井盖致人员伤亡案件多发,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针对窨井盖安全隐患问题,4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出了“四号检察建议”,同时抄送工信部、公安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等相关单位。

  “四号检察建议”从加强窨井盖管理、进一步压实安全责任、推动管理创新、提升社会参与度等方面提出具体建议。为推动落实,6月22日最高检下发《关于贯彻窨井盖相关指导意见

  推动落实“四号检察建议”的通知》,要求依法严厉打击涉窨井盖相关犯罪,积极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等问题治理。

  自“四号检察建议”发出以来,全国各级检察机关积极贯彻落实,将刚性监督做细做实。根据目前掌握情况,全国检察机关制发检察建议390余件,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出台规范性文件63件,督促整改问题管井、消除井盖安全隐患75900余件,推动相关部门更换智能井盖12800余个,安装防坠网、防位移改进装置51300余个。

  9。快速返还

  涉扶贫领域财物事关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能解贫困群众的燃眉之急。今年以来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推动涉扶贫领域财物实现依法快速返还,帮助贫困群众脱贫致富,防止贫困家庭“因案返贫”。

  为更好服务巩固脱贫攻坚战成果,8月12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对外发布《关于刑事案件涉扶贫领域财物依法快速返还的若干规定》,要求只要案件涉及扶贫领域财物及其孳息的,办案单位均应依法开展快速返还工作。

  在此之前,最高检在7月24日下发的《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意见》中强调,加强扶贫领域涉案财物依法快速返还工作,符合快速返还条件的,依法作出决定并于五日内将涉案财物返还给被侵害的个人或单位。

  各地检察机关迅速行动起来,陕西省检察院与省高院、省公安厅,河南省检察院牵头与省监察委、省高院,分别制定了关于建立扶贫领域物快速返还机制的相关文件。

  最高检有关负责人表示,办案单位应当在依法办案的同时,对符合权属关系清楚、返还不影响诉讼活动进行等条件的涉扶贫领域财物实现真正“快”速返还,促使扶贫款物尽“快”发挥效能,帮助贫困群众早日脱贫致富。

  10。打击证券犯罪

  在证券发行和交易过程中,欺诈发行、违规披露、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严重破坏了资本市场秩序,损害了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要加大对证券期货领域金融犯罪的惩治力度,依法全链条从严追诉欺诈发行股票、债券,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等扰乱资本市场秩序、侵害投资者利益的犯罪行为,切实维护金融安全。”7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印发的《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要求。

  4个月后,11月6日最高检联合证监会发布了12起证券违法犯罪典型案例。这批典型案例注重释法说理,对于增强资本市场各类主体和投资者的法治意识、预防违法犯罪具有警示教育作用。

  数据亦彰显检察机关依法从严惩治证券期货犯罪的态度。2017年至今年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证券期货犯罪302人,起诉342人。其中,今年1月至9月批准逮捕102人,起诉98人,分别同比上升15%和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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